Re: [新聞] 竹科LED廠富圓采傳欠薪 多名勞工抗議

作者: JimOBrien (family man)   2018-03-23 11:54:5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av_XJFuIZg
新竹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詹素貞:
我看了一下當下滿傻眼的
我們不曾有看過
有資方是主動提出說 承認自己違法
然後要員工自己去提
竹科管理局環安組長 廖宗政:
那員工是認為說
你好像有點脅迫的方式
讓我自己去離職這樣齁
來來省下一些預告期間工資這件事
https://i.imgur.com/BIbQgSE.jpg
司法實務上,亦有認勞工依勞基法第十四條終止勞動契約,不得向雇主請求預告工資之判
決,台灣台北地方院九十年度勞訴字第八十九號判決:「惟勞動基準法第十六條第三項規
定係因雇主未依同條第一項規定預告期間終止勞動契約而規定,此立法目的,係因在勞動
契約存續期間,原不宜於中途或期滿前要求終止契約,但如當事人一方,遇有重大事由,
不能或不願繼續時,亦可要求終止契約,唯為保障另一方當事人之權益,必事先預告對方
,使對方有所準備。勞工遭解僱,是表示勞工將喪失工作,生活有不繼之虞,此非基於勞
工之過失,雇主必須預告,使勞工有時間另覓工作,設若雇主未依規定預告而予以即時解
僱,如能給與工資補償,亦足以達到相同之目的。然而,本件原告並非遭解僱,而係處於
主動終止僱傭契約之地位,原告不存在上開勞工突遭解僱喪失工作之情形,立法者於勞工
自行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未規定雇主應給付勞工預告工資,並非立法上之疏漏,無類推
適用之餘地,原告請求被告給付資遣費,尚屬無據。」。
請問勞基法是不是越修越完備了
既有大條款大罰則讓大家知道政府有多努力
立法有多進步 來安弱勢勞工們的心
實務上又有許多小條款小罰則
讓大企業能權衡出最有經濟效益的違法
真可謂是皆大歡喜 可喜可賀
作者: kimgordon (我才痛苦啦)   2018-09-05 15:46:00
我台灣政權 都不放台灣憲法跟國名 改放舊中國憲法跟國號這兩個配起來非常棒 最好再實行大中國課綱不是外來政權 這個台灣政權 治理起來跟中國政權90%很像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8-09-05 15:50:00
那就是中國政權阿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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