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安安
我是擅長發微U文的116U文學家
擅長發
微
U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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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阿
我們偉大的116出了一件事
學校為了把場地讓給旅展斂財
在平日上課時段,即星期四,就把場地給賣出去了
據我所知,我們廢文大學只有一個地方可以拿來上羽球或桌球的地方
也就是學校賣出去的場地
於是乎
問題來了
其他要上體育課的學生是否需要上課或者學生是否需要運動的地方?
我問到的結果是
體育課被停課
WTF
所以現在是斂財比提供學生上課運動還要重要就是了?
我想學校的本質應該是提供學生學習的地方
而提供場地算是遠遠低於標準的要求
受教權在哪?
學生使用場地運動的權利在哪?
體育課不重要說再現?
還是說
斂財>>>>>學生上課、運動
求解釋
偉哉我116嘖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