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新勞基法將上路 勞工過勞上司坐牢
就算勞資雙方私下同意,也無法避免刑罰。
2018/03/19 13:59
(台灣英文新聞/ 吳東文 綜合外電報導)南韓媒體報導,南韓的新勞基法,新增了對讓勞
工超時工作者,處以有期徒刑的規定,無疑是世界上最嚴格的勞基法之一。
南韓《朝鮮日報》,南韓新的勞基法,將在7月1日正式上路。條文加重了對違反法定工作
時間規定之雇主的處罰,從之前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萬韓元(約相當於新台幣30
萬元)以下罰金」,提升到「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萬韓元以下罰金」,且就算勞資雙
方私下同意,也無法避免刑罰。
報導整理,英國、美國和法國,也有對勞動時間訂定上限,但無規定違反時的處罰;德國
對違反者課以行政處分;而日本則是規定,沒有給加班費時,資方才會被處罰。《朝鮮日
報》表示,在主要國家中,只有臺灣和南韓一樣,以刑事法規處理超時勞動問題,但臺灣
只有規定罰金刑,而無有期徒刑規定。
根據南韓新的勞基法規定,部門上司、人事管理者、甚至公司代表董事,都可能受到處罰
。另外,法條裏還有所謂「兩罰」條款,也就是法院可以同時對公司法人課以罰金,並將
相關人員處以有期徒刑。報導舉例,在員工數千人的工廠内,只要有1、2人出現超時工作
問題,公司高層就會接連遭受處罰。
對此,南韓資方團體「韓國經營者總協會」()表示,希望南韓政府,
可以引導勞資雙方自律改善,不應積極動用有期徒刑,處理勞資問題。
https://www.taiwannews.com.tw/ch/news/3385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