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飛9600公里返台竟遭解召 周定洋:無奈、挫折
3.完整新聞內文:
周定洋晚間透過律師發表聲明,駁正足協聲明多項說法,並對離約定時間還有2日就被足
協告知無須報到表示惋惜。而所屬俱樂部羅斯郡雖接到足協邀請函,但該函只確保球員能
離隊,不代表球會同意球員於函示期間就無條件接受協會安排。
聲明中也澄清足協所說「或因私人行程」部分,強調職業賽季期間無論國家隊徵召與否都
隨時保持備戰狀態、高度自我要求。最後希望足協盡快安排航班讓他返回母隊報到,備戰
下周對蘇格蘭超級聯賽榜首塞爾提克之戰。
聲明全文如下:
致 各位關心台灣足球的朋友
本事務所林殷廷律師受周定洋先生(Timothy Alexander Chow)委
託,代發表聲明回應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如下:
一、 本人曾與總教練達成民國 107 年 3 月 23 日報到之共識,並多次透過委任律師通
知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秘書長,此有相關訊息可供證明,至今此協議從未有任何調整及變動
。
二、 本人隸屬之羅斯郡足球俱樂部雖接獲足球協會之邀請函,惟邀請函所示期間,僅係
確保球員可以離隊,至於其他細節如航班、報到、訓練等,應由球員與足球協會協議,而
非使球員於函示期間無條件接受協會或國家隊之安排。
三、 羅斯郡足球俱樂部尊重本人與足球協會之協議,亦知悉本人將於107 年 3 月 23 日
至國家隊報到,其從未允諾足球協會任何報到日期,更無本人應於 107 年 3 月 20 日報
到或抵台即報到之訊息,實非協會聲明所記載。
四、 本人於同年月 20 日抵達台灣,而協會從未告知將派人接機,故本人已自行安排。
豈料,突有未曾謀面之協會代表,告知本人應上車並即刻報到,惟無論係依 FIFA 規定或
雙方協議,並無所謂「抵達台灣需即刻報到之無理要求」。
五、 經上述突發狀況,本方仍續行溝通,盼雙方能取得共識,惜協會秘書長於不到 24
小時內,以訊息方式由律師轉達本次賽事無須報到之噩耗,惟此時距約定報到時間尚有二
日,令本人感到惋惜。
六、 本人身為職業運動員,於賽季期間,無論國家隊徵召與否,皆高度自我要求,並保
持備戰狀態,毫無任何鬆懈。
七、 至此,本人十分期待也重視這次主場賽事,為求謹慎而委任律師與足球協會溝通,
未料仍發生如此憾事。本人特委託律師再次聲明,以說明事情原委,並請協會安排最快航
班,儘速回歸隸屬球隊訓練,以備戰下週六賽事,期待有朝一日再度披上台灣戰袍。
弦律法律事務所
林殷廷律師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sports.appledaily.com/realtime/20180323/1320429/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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