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防癡漢跟蹤騷擾 累犯最重囚3年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8-03-24 12:48:05
1.媒體來源:
頻果
2.完整新聞標題:
防癡漢跟蹤騷擾 累犯最重囚3年
3.完整新聞內文:
【王家俊╱台北報導】恐怖跟監傷人事件頻傳,警政署昨向內政部報告,已將「糾纏行為
防制法」草案送行政院審查,新法三讀後,長期無故跟蹤或騷擾他人的「纏郎」、「癡漢
」將有法可罰,包括警察調查後可勸阻或制止、祭出警告或1萬到10萬元罰鍰、法院核發
防制令、違反防制令者最重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學者認為可收嚇阻效果。
易變成暴力行為
草案明定,因愛戀或怨恨特定人且對其個人或親屬反覆監視、打無聲電話、要求約會、寄
送物品等7類行為都涉犯罪。被害人報案後,若警方調查屬實可勸阻,制止不聽可處警告
或1萬元到10萬元的罰鍰;2年內再有糾纏行為,交法院核發防制令制度;如果違反防制令
將處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警大前教授葉毓蘭說,跟監騷擾行為目前無法可管,國外研究顯示會變成暴力事件,專法
至少讓警察有法律依據介入,是重要突破,罰錢或刑責應可對加害者收嚇阻效果。至於罰
款金額的多寡以及刑度的問題,都可以再討論。
警方舉例,去年底某男大生單戀學妹糾纏,學妹曾向警方備案,男大生遭留置告誡無效,
仍砍傷女子。
另也有一案為去年10月某男子到心儀女子公司、住家站崗,因未涉妨害名譽也難法辦。
目前僅能處罰鍰
內政部表示,目前對無故跟蹤僅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3000元罰鍰,難以預防憾事。
內政部長葉俊榮說,未來「糾纏行為防制法」完成三讀後,可讓被害人在初期面對監視、
盯梢等恐怖糾纏時,即可向司法或警察機關求援,阻止悲劇發生。
糾纏行為防制法重點
定義:
.糾纏行為指因愛戀、喜好或怨恨,對特定人、親屬或生活關係密切者,反覆或持續監視
、盯梢等行為
處罰:
.警察受理民眾報案並調查後,對行為人勸阻或制止
.調查有糾纏行為者處警告處分或處1萬至10萬元罰鍰
.警告或罰鍰後2年內,再有糾纏行為交法院核發防制令
.違防制令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內政部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324/37967549
5.備註:
肥宅哭哭,以後路邊划手機還是玩寶可夢,被母豬誣賴騷擾跟蹤要被關三年惹QQ。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7-03-24 12:48:00
板上大家注意了!
作者: gfhnrtjpoiuy (against all odds)   2017-03-24 12:48:00
五樓肥宅別再犯了好嗎
作者: BEHIND (8591)   2017-03-24 12:48:00
先把五樓抓起來關 他每天都跟蹤附近的國小女生
作者: leoqqqoel (leoqqqoel)   2018-03-24 12:49:00
八掛人數大減了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8-03-24 12:49:00
五樓都跟蹤阿嬤偷摸奶 這種也重罰嗎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8-03-24 12:51:00
三年有點低..不如要加上不得假釋比較好
作者: TaiwanUp (以運動為本的道路環境)   2018-03-24 12:55:00
中國痴漢一直鬧美國警察
作者: EggAcme (Egg)   2018-03-24 13:02:00
三年不是沒辦法羈押 判決確定前 被害人不就很危險
作者: t609661   2018-03-24 13:19:00
慘了 八卦會少一堆痴漢肥宅
作者: dragonne (爛人)   2018-03-24 13:42:00
糟了,八卦肥宅走路時要注意前面有沒有女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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