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於法院通譯遇缺不補,近年來都以替代役擔任,但政策改變,明年起法院不再有替代役
: ,高院院長李彥文去年12月上任後,即計劃以法官助理來填補通譯缺口。
: 不過新政引起法官助理不滿,有法助認為,通譯人手不足應通盤檢討,他們都是法律系所
: 畢業,有人還有律師證照,要他們到法庭操作錄影器材、提示卷證等通譯工作,不僅不務
: 正業,也浪費人力資源,並認為變更法官助理工作有違法疑義。部分庭長、法官聲援法助
: ,曾向高院反映,但無下文,有法官打算在刑庭會議提案討論。
先說結論:法助不想接丟給錄事就對了
法院裡錄事真的好用
錢領得最少,事情最雜
請刑事民事庭接錄事工作
總務處;出納;收發;贓物庫;通譯;文書.....等
反正錄事人微言輕
又沒法官挺
接個3~6股
再配個自己股的通譯
這種人生真的很充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