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立法禁止比較正派比較爽,
網路連署提案過了啊,失敗,每次反五星旗的人提案都不提國際作法,
學作文的時候林北林老師沒告訴你要舉例嗎?
鄉民也提過這些國家很多次了,希望下次提案人自己內文就要提及好嗎?
幾個國家一定要提,專門打臉用的。
針對滿嘴XX言論自由的,好像是這麼回事的時候,放屁,直接巴過去:
南韓法律也禁止揮舞北韓國旗,南韓仍然是自由民主國家。啪。
德國法律禁止納粹旗,德國仍然是最自由民主的國家。啪啪。
立陶宛禁止納粹旗也禁止共慘旗志,立陶宛還是自由國家。啪啪啪。
…………
德國禁止納粹的理由就是納粹一黨專政「危害自由民主社會」。啪啪啪。
「危害自由民主社會」請抬出來好嗎。且務必提及以上各國。
還加個重大理由「對等互惠關係」,中國既不開放我的旗子,我國也有權不開放他的旗子
。
以上不論臺灣(或中華民國),任何國號一樣適用,管他藍綠什麼屁。
提案的時候這些都不提,乖乖被死腦筋學院派拿XX自由來論。
那些學術理由還是照用啦,只是務必再加各自由民主國家現成的例子。讓那些人覺得臉上
熱熱的。
這些案子我看都必需民間發起才有用處,要公投或網路連署之類的,讓支那巨嬰無法輕易
找到發起人,在這類案子上,我懷疑藍綠立法者都靠不住了,除非輿論發聲。
還有先把學術理由加國際現成例子寫上去,這樣立法者方便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