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台北少年觀護所少年性侵少年 所方:加強宣導教育
3.完整新聞內文:
目前已到桃園少輔院報到的王姓少年,被收容在台北少年觀護所時,先對同舍房的14歲
少年以手指性侵,之後再要求少年幫他口交,接續用下體性侵少年;被害少年通報管
理員,所方將王送辦,王均承認犯案。新北地院審理後,考量王與被害少年達成和解、
獲得原諒,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將王判刑六月、緩刑二年。
判決指出,台北少年觀護所18歲王姓少年去年10月與14歲少年均因違規被關進違規舍
房,王趁著與少年獨處機會,先在深夜對少年用手指性侵身體得逞,當時管理員並未
發現;二天後的下午,王再要求少年幫他口交,隨後用下體性侵少年得逞。
被害少年向管理員哭訴,所方約談王姓少年,他承認犯行,所方通報相關單位、雙方
家長,讓被害少年驗傷;檢警偵訊以至法院審理時,王均認罪、並向被害少年道歉尋
求和解,獲得對方原諒,同時王也在去年11月到桃園少年輔育院報到。
法官審酌王危害少年身心發展,但本身年紀同樣甚輕,犯後態度良好,過去尚無前科,
因一時思慮不周而犯案,考量被害少年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將王判刑六月,宣告緩刑
二年。
台北少年觀護所指出,當天王趁著管理員沒注意的空檔犯案,之後已加強巡邏、觀看
監視器,並對少年教育宣導,只要遇到性騷擾、性霸凌、性侵等狀況,都要立即反映;
同時所方也特別注意少年是否有私自換床的情況,只要換床都會懲處。
少觀所指出,所方原本在少年洗澡時就會派人注意少年身上是否有瘀青、傷痕,是否
有異狀,之後會再加強注意,同時也告知少年舍房內都有緊急報告燈,有狀況就立即
按下,通知管理員,不會讓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52115
5.備註:
少年跟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