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錯耶
名嘴也大提告時代
候選人也大提告時代
網路直播主也大提告時代
這樣才能顯示台灣的妨害名譽有多可笑
到底是在主持正義,還是在濫用? 大家心裡有答案,我就不多說惹
根本就便利商店了
走進去家裡附近的警察局,之後就沒事了,坐等對方打來和解,開庭不去也沒關係
輸了也沒關係,一點損失都沒有
大家常常在說如果在美國警察早就開槍
呵呵,那是因為他們全民都有槍
你這種小事去警局報案看看
看美國警察會不會理你
希望鬧大1點,才有可能改革
這樣才有可能刑事除罪化,要告自己去告民事
#1QhWpwQG (Gossiping)
這篇不錯
怎樣變成告人高手都教給大家了
檢察官你們只好辛苦了
聽說你們平均1個人1個月有30個案子
且幾乎都是這種小事
不過很累我們也沒辦法
畢竟要你們自己去跟老闆說
除了鬧大才能改革
我也是鼓勵大提告時代的
這樣怕的弱者,從此不敢留言(人數超乎鄉民想像的多別懷疑)
強的會變得更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