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世新男大生糾纏學妹砍人 檢今起訴殺人未

作者: tosay (12333)   2018-03-27 10:33:01
這檢方我不知道該說什麼...請不曜及我
不過一堆路邊看一眼就打你的,或是行車糾紛就基司下車的
很多都是 傷害起訴不是嘛?
這件事情 以殺人未遂起訴?
https://news.tvbs.com.tw/local/61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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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普通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遂犯罰之。
277條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1.依據刑法271條普通殺人罪第一項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依據刑法25條第二項
未遂犯之處罰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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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在
傷害罪頂標就是 三年以下
殺人未遂底標就是 按既遂犯之刑減輕
作者: matchnoid (火柴)   2018-03-27 10:35:00
你舉的那些例子都是臨時性的,這個台男是有預謀的
作者: dferww55   2018-03-27 10:44:00
他帶刀壓住女生砍脖子,被以殺人未遂起訴還好吧當然會不會成立,及實際判多重再說,這是他的律師要去努力
作者: zzxcasd (嚇嚇有名)   2018-03-27 10:56:00
殺人未遂很難成立好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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