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立委躺凱道全被傳喚 屢戰屢敗的集遊法這回有用了?
時代力量5名立委抗議勞基法二修,今年1月鏈鎖立法院議場破功後,轉戰凱道絕食抗議58
小時。警方7次舉牌警告後強制驅離,並依違反集會遊行法送辦,檢察官昨天首度傳喚黃
國昌等5人到案。
黃國昌昨天出庭時,指集遊法是「惡法」;徐永明則說,荒謬、諷刺,「拿明朝的劍在砍
不知道什麼時候的人」。
集遊法第29條規定,經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繼續舉行經制止而不遵從,首謀者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近幾年有幾個案例,當事人都全身而退。法院判決無罪主
要理由之一是並非轄區警分局長舉牌,因此「難認為合法有效行政處分」。
占據凱道的抗爭案,雖由中正一分局長廖財楨舉牌警告,但在現今氛圍下,檢方是否起訴
?法院是否認定有罪?備受矚目。
太陽花闖立院 副分局長舉牌「不算數」
2014年立法院審查服貿協議,引爆「318太陽花」學運。黃國昌、蔡丁貴等人號召群眾翻
越圍牆闖入立法院,警民爆發激烈衝突,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等多罪起訴22人。
不過,當天蔡丁貴在立院中山南路大門圍牆外,用麥克風對現場民眾發表談話,時任中正
一分局長方仰寧因在他處執勤,由副分局長李權哲對蔡舉牌警告,要求群眾解散。
法院認為,方仰寧沒有親自舉牌,不是有效行政處分,且蔡丁貴等人沒有持武器暴力攻擊
或惡意滋事,未損及用路人權益,警方沒有難以維持秩序疑慮,因此蔡不構成違反集會遊
行法首謀聚眾不解散罪,二審判決無罪確定。
反核遊行變夜宿 所長舉牌 被告無罪
反核四群眾2014年4月27日舉辦大遊行,臨時起意夜宿忠孝西路,時任中正一分局忠孝東
路派出所所長崔企英下令噴水驅散抬離,並認定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集人蔡丁貴、台大研
究生洪崇晏為首謀,將他們依違反集會遊行法送辦,檢方起訴。
法院調查,檢方所列的證據無法證明洪、洪是集會首謀,且舉牌命令非出自警分局長,警
方解散命令有重大且明顯瑕疵,判兩人無罪確定。
大腸花論壇不解散 也是敗在所長舉牌
太陽花學運撤出立法院後,網路紅人「音地大帝」姚介祥,2014年4月19日在凱道舉辦「
大腸花垃圾話論壇」,讓參與者盡情開譙,抒發學運壓力,還因雞排妹當眾脫下內衣,交
給主辦單位網拍掀起高潮。
當晚凱道聚集近千名群眾,影響人車通行,警方4度舉牌喝令解散,但群眾占道徹夜喧鬧
,檢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聚眾不解散罪起訴姚。
法院查出「大腸花垃圾話論壇」集會,現場舉牌為警告、命令解散者是中正警一分局忠孝
西路派出所所長陳明宗,非時任分局長方仰寧,且當日無暴力事件,也無人傷亡、任何明
顯且立即危險發生,二審判姚無罪確定。
原住民爭傳統領域權 馬躍.比吼等人不起訴
歌手巴奈和記錄片導演馬躍.比吼等原住民團體不滿原住民委員會公布傳統領域劃設排除
私有地,去年3月起在凱道紮營抗爭,因活動未經申請,轄區中正一警方先後開罰兩次,
並依違反集會遊行法函送法辦。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凱道紮營與參觀藝術品是群眾自發性活動,馬躍.比吼並不是領
導,也沒有激烈行動,今年2月處分不起訴。
時力立委府前搭棚 這次由分局長7次舉牌
黃國昌、徐永明、林昶佐、洪慈庸和高潞.以用5名立委,今年1月5日在凱道靜坐抗議,
號召群眾到場聲援,揚言展開禁食抗議,直到政院撤回勞基法。
北市警中正一分局認為該處是集會遊行法禁制區,6度舉牌警告、命令解散及制止,但時
力立委及群眾拒絕離開;分局長廖材楨第7次舉牌後,1月8日凌晨以優勢警力將人帶離。
法界人士指出,集會遊行有損及用路人權益,加上無緊急性或偶發性需要,黃等人被控違
反集遊法是有構成可能。
律師批:沒道理絕對禁止陳抗
義務律師團代表李宣毅指出,集遊法規定人民陳抗須在內政部劃定公告「禁制區」範圍外
才能准許申請,實務上只要地點接近總統府、行政院都不准,「在民主社會國家,人民無
法直接對總統、行政院長抗議,是十分荒謬之事。」
李宣毅認為,黃國昌等人夜宿總統府前,是在人行道、花台上,並未影響公共秩序,根據
比例原則應容許其發聲,警方絕對的禁止陳抗沒道理,也希望本案能立下一個清楚場域。
依法行政卻背案一堆 警察三聲無奈
時代力量立委在總統府前抗議遭移送法辦,北市警方指全案依法行政、依法偵辦;若立委
們認為是惡法就趕緊修改或廢除,未來處理陳抗,仍會按照法令規範執行。
一名警官說,當年太陽花學運時,警方只是執行政策的工具,並沒有任何價值判斷。學生
攻占行政院後遭警方驅離,警方依法偵辦移送,民進黨政府上台後卻撤告,讓被移送的當
事人解套。
反觀警察,時任台北市警察局長的黃昇勇被太陽花學運人士告發後,儘管已經退休數年,
現在還要常跑法院面對官司。現任台北市警察局副局長的方仰寧也背了不少官司,工作之
餘還要跑法院,「保障合法、取締非法」的警察,何其無辜?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53414
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