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小王傳訊「全都射給妳」 他對前妻撤告視同放掉小王
3.完整新聞內文:
張姓男子檢查楊姓妻子手機,發現有吳姓男子傳送鹹濕性愛訊息,氣得質問妻子,對
二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後來張與楊女談妥協議、孩子監護權等事項後,張同意在
離婚後對楊女撤告。結果張撤告時,雖然明確表示對吳要告到底,但楊女已非配偶,
撤告效力及於吳姓男子,新北地檢署雙雙對楊女與吳均處分不起訴。
不起訴處分指出,新北市張姓男子去年10月在楊姓妻子手機裡發現吳姓男子傳訊
「下次換一個姿勢」、「讓妳爽到不要不要的」、「全都射給妳」等鹹濕簡訊,認
定妻子多次獨自出遊都是與吳幽會,發生性行為,對二人提告,但二人均供稱僅是
開玩笑,並沒有做對不起張的事。
張在今年1月與楊女談妥離婚後,到戶政機關辦理兩願聯婚,並在2月到地檢署對
「前配偶」撤回告訴;但檢察官認為,刑事訴訟法中所謂可以對出軌的配偶撤告、效
力不及小三或小王的例外規定,是為了顧及夫妻情義、家庭和諧,夫妻可以早日脫
離訴訟,重修舊好,破鏡重圓,不過已離婚的「前配偶」卻並非配偶。
因此,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對共犯之一告訴或撤告,其效力及於
其他被告;既然張已經與楊女離婚,無法單獨對她撤告,效力自然及於吳。檢察官
指出,張雖然原本堅持要對吳告到底,聽到解釋後,僅能無奈接受。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054853
5.備註:
還有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