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obeit (BR)
2018-03-28 17:51:04先說結論:
原案件一審殺人判無期
5個國民法官針對殺人判:10年、15年、12年
10年、15年、15年
三個職業法官針對殺人二判:無期、14年、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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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台中地院在模擬國民參審
案件大概事實:男女朋友分手,男生有發一些語句
給女生,後男生潛入前女友家,並在之前買了水果
刀,在前女友家遇到阿公,女生阿公被刺死,女生
爸爸被刺傷。
檢察官起訴:
1、恐嚇
2、侵入住居
3、殺人既遂
4、殺人未遂
台中地院選出五個國民法官、兩個備位國民法官
三位職業法官,共九個人來審這個案子
並另外選出一組影子陪審團,都由他們自己討論
結果:
國民法官組
1、恐嚇成立
2、侵入住居成立
3、殺人既遂
4、殺人未遂
影子陪審團(全部都是素人)
1、恐嚇不成立
2、侵入住居成立,但刑期少1個月
3、認為被告沒有殺人犯意,改判傷害致死7年
4、討論不出結果
說好的殺人償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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