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18-03-28
保全戀童狼 高院判歐陽大智12年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戀童狼、前保全員歐陽大智10餘年前性侵男童並拍裸照留存,
遭判刑入獄,但他出獄後惡性不改,又對某單親媽媽的兒子伸狼爪得逞,判11年徒刑定讞
,檢警分析他留存的大批男童猥褻照,查出另對4名男童下手猥褻,去年再判他15年刑期
,高等法院以經鑑定歐陽大智犯有精神疾病給予減刑,另對其中的2名男童同時拍猥褻照
,屬想像競合關係應屬一罪,認定「罪數較一審認定有減少」,今減刑改判為12年;可上
訴。
服刑中的歐陽大智今未出庭聆判,無法得知他對判刑看法。
特別的是,一名受害男童阿傑(化名)的母親,因自責所託非人,已選擇輕生並已離世。
家屬對歐陽大智犯行提出100萬民事求償,台北地院去年底判准,但高院審理期間,他擺
出一付「沒錢可賠」態度,表示「我沒錢」,令家屬為之氣結。
36歲的歐陽大智,其犯案史源自12年前任職北市信義區某知名豪宅保全,但下班後受友人
之託、代為照顧子女,不過戀童癖發作使然,陸續猥褻5名尚在就讀幼兒園或國小的男童
、並拍裸照。最高法院判他4年6月有期徒刑確定,並要求入獄後接受強制治療。
但歐陽大智2014年服刑期滿後,隨即透過網路結識1位單親媽媽,得知對方忙於工作、無
暇接送或照顧稚兒後,佯裝好心表示願意幫忙接送,並免費照顧到下班,實際上多次撫弄
男童性器或乳頭,還逼男童為其口交或供肛交,並用數位相機拍下照片。
歐陽男到案後辯稱,年幼時曾被性侵,還被詛咒「若長大不性侵其他小朋友、會車禍而死
」,試圖合理化犯行,最後被依強制性交、拍攝猥褻物等罪,重判11年定讞。
檢警過濾歐陽大智扣案照片檔,分析他強拍4名男童拍下局部特寫,或於裸體睡覺被拍照
,再依強制猥褻等罪將他起訴,一審重判15年。
有戀童狼的歐陽大智。(資料照)
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78906
"有戀童狼"的歐陽大智
聽起來好像是哪隻稀有poke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