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wwson1256 (覺醒青年)》之銘言:
: 辱罵國稅局電話不斷 2稅務員心理輔導
: 雲林縣斗六市58歲雞排伯林朝明輕生,被網友指是禍首的國稅局雲林分局今天持續被民眾謾罵,以電話及傳真傳達「官僚殺人」、「畜生」等攻擊性字眼,而兩名輔導林的女承辦員,請假1天半後今已恢復上班,但情緒仍受事件影響,看到電視或網路新聞報導,還會情緒崩潰痛哭,局方已安排兩人心理輔導。
: 國稅局雲林分局長陳金華表示,兩名女承辦員面對民眾、網友情緒性抨擊指責,非常的自責,心情低落,已請人事室部門及兩人的主管,進行安撫及輔導說明,此事件始末都是依規定辦理,她們不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不要把所有道義責任加註在自己身上,因而身心受創,而營業者發生不幸,他代表分局表達哀悼。
: 國稅局雲林分局今天還是接到很多民眾以電話及傳真,發表情緒性「官僚殺人」、「畜生」等字言謾罵,服務科人員只能一一解釋,希望化解民眾誤解。(李政遠/雲林報導)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28/1323850/
: 哪個鄉民打的自己承認
先說我沒打電話。
來,雲林縣低收入戶標準:
https://goo.gl/pJY5ZL
請個師爺出來翻譯翻譯的話,
先假設是低收入戶(補助應該是最高),
動產跟房子的部分不提了,鄉下嘛,公告現值350萬之內的應該也算可以住人了,
所以來看收入就好了,
共有3款,應該是具備其中之一即可,
根據新聞,好像還有個唸高中的兒子,共2人,
本來沒營業登記的狀況下,
應該是不符合1款(有工作能力1人),
也不符合2款(有工作能力者佔總人口數1/2),
所以估計是符合3款,
那被要求營業登記後,還可以繼續符合3款嗎?
照分局長上新聞後的意思,是要查定他月營業額50000元,
全年營業額就是600000元,
營業稅一毛都不需要;
(補充:正常情況下每月低於20萬為1%,銷售貨物低於8萬為0%,銷售勞務低於4萬為0%)
全年營所稅所得額=600000*6%(擴大書審純益率)=36000 < 120000
營所稅應納稅額=0元;
個人綜合所得稅部分會有個營利所得36000元,
那36000元/12月=3000元,
3000元/2人=每人每月1500元的營利所得,
而補助標準是每人新臺幣7,632元以下,
(更正:看錯款,106年應該是11,448元)
所以在沒有其他所得的前提下,
單純就這個部分辦理營業登記,應該還是可以符合第3款,
我的觀察啦。
沒有其他殊狀況考量的話,死得好冤。
幫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