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9 11:24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台大校長遴選風波延燒,當選人台大財經系特聘教授管中閔,遭媒體踢爆涉及從二00五年
起於中國廈門大學等多所大學違法兼課,台北地檢署火速分「他字案」調查,將儘速查明
管中閔是否涉違反《兩岸關係條例》、《公務人員服務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等。據
透露,承辦檢察官致電台大財經系,預告近期將向管中閔發出傳票,請他到案說明。
台大上週六召開臨時校務會議,台大管理學院代表在會議上指出,管院已在3月19日發函
給廈門大學,以查明管在廈大王亞南經濟研究院的兼任教職身分,廈門大學則已回覆公文
,管並無在廈大擔任碩博士生導師,所擔任的只是榮譽職客座教授,也並未在該校兼課與
領取薪水。
台大人事室代表也指出,管中閔在2012年至2015年到行政院服務,而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卸任官員若要前往大陸,都要與移民署申請,獲得許可後才可前往
,而管在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期間,共申請進入大陸4次,但實際前往3次,1次撤銷。
據了解,北檢上週接獲民眾檢舉,指管中閔身為受到管制的離職政務人員,卻在卸任國發
會主委後未經報備核准就到中國兼課,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有關涉密退職政務人員管
制三年登陸相關規定。
檢舉另指出,中國日前甫公布惠台卅一項措施,廈門大學王亞南經濟研究院於今年三月五
日,在國際學生招生網公布「2018年英授課博士專業」招生資料,「數量經濟學」與「金
融學」兩門專業領域課程,管中閔被列為授課專業導師。
檢舉指出,管中閔於二00五年起曾在中國大陸廈門大學、西安交大、華中科技大學等校兼
職,但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
課或兼職。
北檢接獲檢舉資料後,火速分他案調查,交由重大專組團隊辦案,將函詢相關單位、調閱
文書資料,查清管中閔是否有兼課,以及若有的話,是否有事先申請許可獲准,釐清有無
觸及刑責、行政罰責。
https://udn.com/news/story/11744/3058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