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慟!醫療疏失害截肢 斷肢冰著死後放棺材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8-03-29 15:11:08
※ 引述《HAYABUSA1207 (怒髮衝冠為留言)》之銘言:
: ※ 引述《D98421101 (DD9842)》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東森新聞:2018年3月23日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控醫療疏失害截肢 李父:兒斷肢冰著 死後放棺材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被截肢的李姓男子,10年前還只有14歲,當時190公分高的他,人高馬大,但出了車禍以
: : 後,個性變得很沉默,李爸爸私下透露兒子現在開了一個麵攤在賣麵,當年的斷肢直到現
: : 在還冰在家裡的冰箱,說要等到將來死後一起放進棺材。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youtu.be/SvwXMiJulSM
: : 5.備註:
: : 好難過,真的很可憐,看到此新聞,眼眶都紅了
: : 義肢的負擔很大,真是不忍心
:
: 7日手術
: 8日最後一次看病人
: 10日察覺傷口化膿有黃臭分泌物
: 11日護理紀錄也有紀錄
: 12日依然未處理,病人只好自行轉院,當日檢查發現下肢壞死,即日截肢。
: 所以該說亞東醫院水準太差,
: 還是長庚醫院人員太強,
: 人家當天就發現狀況異常了。
7日手術
到12日為止患肢傷口照片顯示 粉紅濕潤,血循良好無壞死跡象
更重要的是 12日凌晨2:19轉院後長庚醫院護理記錄於3:00左右記載:
皮膚溫度溫暖、皮膚顏色粉紅、皮膚完整性傷口
後來才記錄 右下肢發紺 (3:22)
這樣看起來長庚真的很強
==
其實判決書對於我們這種非法律人實在很難入門
像原po肯去閱讀判決書尋找真相,已經很值得鼓勵了
小弟一開始單看二審判決,一樣得出黃醫師有過失的結論
但是過幾天再去啃一審判決書,發現一二審判決出入很多...
簡單來說:
11日的傷口照片呈現紅色濕潤
10日更換固定護具(副木)時有按壓指甲的常規動作確認末梢血液循環正常
以及文章開頭寫的12日凌晨轉院後的長庚護理記錄
這些是一審認定黃醫師無過失的理由。
如果在轉院前就血管堵塞
(負責鑑定的醫審會表示發生動脈栓塞、血循不良後6小時內會組織壞死)
轉院到長庚之後怎麼還會有血色
在救護車上救護員幫忙搽的紅粉嗎?
別傻了
有人會問,那10日亞東醫院的護理記錄寫:病人傷口有黃褐色分泌物伴有臭味
這樣不是壞死嗎?
啊切開來的開放性傷口本來有可能細菌感染
你半夜騎車衝出一隻狗摔車去雷殘到,那傷口也是嚇人啊!
還是剛剛的邏輯,諸多資料指出轉院前血循良好
我也搞不懂為什麼二審法官會完全無視這些,然後去認定傷口有黃褐色分泌物還發臭就是
壞死的證據(一審只是當作感染的結果)
更何況10日發現病人傷口感染之後,亞東的醫師馬上就開了抗生素殺菌
照理說如果下肢血液循環不良,抗生素會到不了患部來殺菌
但是亞東和長庚的後續報告都顯示無細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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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啃判決書的話,這裡附上一二審的
一審: https://goo.gl/RkWjn7
(裁判字號:新北地方法院 99 年度 易 字第 1330 號刑事判決 / 日期103.1.27)
二審: https://goo.gl/V7indV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 103 年度 上易 字第 665 號刑事判決 / 日期 103.10.7)
如果連結死檔,可以到104法律網用黃慧夫當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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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還有一些想吐槽的,不過有機會再寫吧
謝謝各位
作者: rickey1270 (我大奈亞子毫無死角!!)   2017-03-29 15:11:00
慟三小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8-03-29 15:16:00
講那麼多幹嘛 法律人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作者: SYLVESTRAL (大頭)   2018-03-29 15:16:00
推一下 判決書太長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8-03-29 15:17:00
醫療訴訟都會問醫審會的意見,醫審會都是同行醫生。。醫審會都幫病患不幫自己人,這就表示確實是有問題
作者: oNEYMARo (內馬爾)   2018-03-29 15:18:00
法官的確不懂醫療,所以才有醫審會
作者: bathilda (bat)   2018-03-29 15:18:00
冰在家裡的冰箱,不小心就放在麵裡一起賣出去
作者: MissFaye (霏霏肥肥靠靠靠北)   2018-03-29 15:19:00
意思就是第二家醫院嫌麻煩就鋸掉了事的意思嗎?
作者: oNEYMARo (內馬爾)   2018-03-29 15:19:00
如同樓上所說,如果沒問題的話,為什麼連醫審會都認為
作者: segga (GJ)   2018-03-29 15:19:00
醫審會也只是問什麼答什麼 如果問錯重點事實上也無法真正反映該醫療事件有沒有問題
作者: oNEYMARo (內馬爾)   2018-03-29 15:23:00
因為面對專業問題,例如醫療或交通,檢察官或法官大多都會依照專業單位的意見,決定起不起訴或判決。
作者: tv5566 (爽)   2018-03-29 15:29:00
第二家 直接截 搞不好留第一家不用截
作者: Stunts (時間.空間)   2018-03-29 15:34:00
我願意相信醫審會。法官要判也是根據醫審會的結論
作者: uyrmb47   2018-03-29 15:39:00
那是因為他沒辦法證明哪時出問題只能靠證人來作證 又證人在8號後就沒有再進去病房因此他完全無法證明傷口是不是在轉院後才壞死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18-03-29 15:51:00
可以幫我們寫判決書摘要啊 這是法律系學生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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