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檢鬥法】嗆法官頭腦不清楚 彰化女檢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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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初彰化地方法院聲押庭發生罕見的法官與檢察官互動干戈,彰化地檢檢察官莊珂惠不滿嫌犯未獲裁押,怒罵法官陳彥志「你是不是頭腦不清楚」,法官要求道歉未果,竟下令要求逮捕檢察官,引發院檢大戰,陳彥志隨後也函送告發莊珂惠公然侮辱罪,彰化地檢署偵查後,認為莊檢發言嗆聲時間是在羈押庭程序之後,非屬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期間,不構成公然侮辱公務員要件,今天予不起訴處分,本案告訴人陳彥志若不服,可聲請再議。
莊珂惠今天不願表示意見,僅透過同僚表示對處分沒有意見,虛心接受外界批評,會持續在婦幼保護案件上努力。《蘋果》尚未取得陳彥志回應。
引發院檢大戰的是吳姓男子涉及兒少保護案件,吳男佯稱廣告公司經紀人,向不特定少女佯稱徵求模特兒拍攝內衣廣告,使被害人自行拍攝穿內衣甚至裸照傳送,再以提供金錢為誘、或以所持有之照片為脅,要求被害少女以視訊方式裸露身體或性交易,並散布部分裸照,去年12月檢方先就已查明對22位被害人犯行部分提起公訴,今年1月又查明吳嫌對近20位被害人犯行,考量吳嫌有再犯之虞且曾利用網路恐嚇被害人,為防其滅證、逃亡,因此於2月1日拘捕吳嫌到案向彰化地院聲押。
今年2月2日中午,莊珂惠在陳彥志諭知吳姓被告交保後,在法庭上辱罵陳彥志「是否中午了,所以法官頭腦不清楚」,陳彥志當場氣得要求道歉,否則要法警當場逮人,引發恐是司法首例的法官當庭逮捕檢察官的案例,陳彥志事後也函送告發莊珂惠公然侮辱罪。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莊珂惠雖坦承向陳彥志說:「是否中午了,所以法官頭腦不清楚」,但否認有侮辱公務員及公然侮辱犯行,稱當時是筆錄印出後,被告及辯護人及她簽完名,陳彥志離開前主動找她攀談,陳彥志當時說:「檢察官我不是不挺妳,只是覺得有人權上顧慮」。
莊珂惠說,她是在此時才回應法官,認為當時是羈押庭程序後,跟陳彥志討論問題,主要是跟陳彥志解釋該案被告所面臨刑期並無侵害人權之虞,她認為陳彥志沒有正面回應問題,因此才會說「法官頭腦不清楚」等語,並非辱罵話語,而是用質疑的語氣。
偵辦此案的檢察官調閱羈押庭開庭光碟,但錄音檔未錄到關鍵的「法官頭腦不清楚」。事發前錄音檔中陳彥志諭知被告處分,莊珂惠插嘴要求補充資料,陳彥志則說:「好,沒諭知完啦...」持續諭知處分,但念到「本次犯罪時間雖然跟之前起訴的犯罪事實不一樣,但犯罪期間相同」,莊珂惠又強調「犯罪期間並沒有相同,真的」。
陳彥志持續諭知結果,認為被告並無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也沒有證據顯示會實施同一犯罪,因此裁定3萬元交保,限制住居。莊珂惠隨後要求以庭後補充方式,製作更詳細的筆錄,「因為剛檢察官說的都沒記載」。
但陳彥志則說:「沒關係,那檢察官有意見,你在抗告的時候在說好了,我們筆錄本來就是逐字不漏的照記了」。不過莊珂惠不滿回應「但是問題是檢察官講的,一個字都沒有記阿,不是嗎」。偵辦這起院檢大戰的檢察官據此認定,事發前法官已完成諭知,並諭請書記官列印筆錄。
法院書記官則證稱,被告和辯護人在筆錄簽名後,正準備後續交保行政程序,莊珂惠有說:「很多檢察官之後都會轉為法官,又說是不是快中午了,法官的腦筋是不是不清楚」。負責錄音的法警則證稱,當時整個庭訊都結束,因此中斷錄音,當時莊珂惠對諭知內容不滿意,有些碎碎念「法官應該從地檢歷練,才能夠聽到被害人立場,不會只聽被告的」。
法警證稱,陳彥志後來聽到莊珂惠說「是不是中午了,法官腦筋不清楚」,非常生氣,要求針對該句話道歉,莊珂惠則開始解釋前因後果,他一直安撫莊珂惠,但陳彥志確實有下了不道歉就逮捕的命令,但莊珂惠依舊在解釋原因,沒有道歉,雙方堅持時,他才持續錄音,當時他認為陳彥志講的是附條件逮捕的陳述。
不起訴處分書指,案發時羈押庭程序已結束,非屬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期間,因此並不構成「依法執行職務」、「當場侮辱」要件,且與法庭尊嚴或國家權力意志貫徹並無任何損傷可言,因此難以論罪。
不起訴處分書指,莊珂惠陳述中縱有不妥字眼,仍應以陳述全句或行為人當時所處客觀情況,綜合判斷有無主觀上侮辱之意,而當時莊珂惠是在向陳彥志解釋未獲回應,因此「上開不雅言詞,應為其一時脫口之情緒性言語,固欠妥適,造成告訴人有受辱之感,但並無其他辱罵言語,因此這是莊珂惠是其對不滿情事所為主觀感受表達,非刻意針對陳彥志的辱罵。(俞泊霖/彰化報導)
出版時間1225 更新時間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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