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 出車禍還被路人性侵 人妻怕老公「有芥蒂」拒出庭
完整新聞內文:
法網恢恢!18年前,高雄省鳳商工一名女學生行經大寮路時發生車禍,重傷倒地動彈不得
,沒想到一名潘姓路人見狀不但沒伸出援手,還將她拖至路邊意圖性侵,由於當時天色昏
暗,監視錄影器與行車紀錄器也不像今時這麼普及,直到前年潘姓男子又再犯下一起性侵
案件,經比對DNA才意外破了這起當年震驚社會的懸案,無奈時隔多年,女學生早已升為
人妻,擔心此案影響家庭和睦拒絕出庭,最後法官只能依警局筆錄和偵察庭口供,判潘嫌
違反強制性交未遂罪5年有期徒刑。
「他一直問我有沒有病,接著就把生殖器掏出來,要我幫他口交......。」高雄一名人妻
18年仍在就讀省鳳商工(後改制為國立鳳山商工)時,某晚打工結束準備騎機車回家,途
中卻遭一名從後加速超車的騎士擦撞,害她重心不穩摔車、導致右邊鎖骨骨折、多處受傷
,她躺在地上痛苦哀號約莫5到10分鐘左右,一名年輕男子聞聲主動上前關心,人妻本以
為對方是好心人要幫忙叫救護車,結果竟被拖到路邊草叢強迫替對方口交,痛得她哇哇大
叫、幾乎失去意識。
人妻待惡狼離開脫困之後,趕緊聯絡家人報警求救,可惜受限當年辦案技術,警方遲遲都
沒有抓到這名可惡的「路過之狼」,人妻後來也漸漸試著淡忘此事,畢業後順利找到工作
、組織家庭、生兒育女,直到2年多前她忽然又收到通知,警方憑藉DNA比對技術抓到了潘
姓男子,要求她配合偵辦到案說明,人妻擔心老公知道此事後心有芥蒂,到了警局做完筆
錄後特別強調不想再追究、希望法院不要傳她出庭、也千萬不要寄判決書給她,「我不想
知道他有罪沒罪......。」
檢察官尊重被害人的意願,依強盜強制性交罪起訴了潘姓嫌犯,但開庭後法官認為,人妻
自己已承認當天意識模糊,加上本案事發多年,被害人前後說詞不一、部份證詞確有可疑
之處,根據當年的DNA檢驗報告顯示,警方僅在外套上找到潘嫌的殘留精液,人妻的口腔
內沒有採集到精液,既然檢方無法證實潘嫌有強盜、性侵事實,法院自然只能以強制性交
未遂罪判刑,日前判決結果已出爐,潘嫌被處5年有期徒刑,入監服刑前還需接受最長3年
的強制治療。本案仍可上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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