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m4 (通通去吃寶路啦><)
2018-03-30 09:22:46吶 魯魯我覺得很超過欸
搞不好只是玩笑話而已 嘻嘻
既然有情報是5/1那天。
美國警察可以守株待兔啊
若真有計畫,可當場逮捕阻止憾事發生。
反之若只是嘴砲,就可避免葬送一名少年的前途。
484這樣啊
吶 有卦嗎
作者:
frommr (流浪漢)
2018-03-30 09:23:00證據充足
作者: WWWSENTYOU (阿培歐~) 2018-03-30 09:23:00
我記得fbi會引誘恐怖份子露出破綻
作者:
brad001 (野生布萊德)
2018-03-30 09:24:00美國人才多的是 有差一個黃種人?
作者:
Badestass (xxbestsinceday1xx)
2018-03-30 09:24:00誰能保證他不會想一想提前 然後就爆出警察早就被通報他有犯罪意圖 警察就完了
作者: li118 (lithebest) 2018-03-30 09:25:00
剛好趁機把黃皮猴趕回亞洲啊,誰希望你在美國有前途啊
作者:
xbit (神秘的路人甲)
2018-03-30 09:25:00你當警察是超人能攔子彈嗎..等嫌犯開槍就來不及了
怎麼知道他到時不會改日期,還可能是改提早,這種不確定的事情就是有風險啊
作者:
k543k5 (養樂多)
2018-03-30 09:28:00不說是美國 這在台灣也是有恐嚇公眾罪的況且一個廢物的前途 跟數十條人命比起來 誰輕誰重很明顯吧
作者:
newtana (newtana)
2018-03-30 09:31:00台灣都能在大街上喊槍斃總統了,恐嚇公眾算個屁?
作者:
k543k5 (養樂多)
2018-03-30 09:32:00槍斃總統是恐嚇公眾嗎 昨天一個空調下毒就被抓了
你可以說你5/1要去幹大事 看看警察哪時候會來找你啊
作者: drivenick 2018-03-30 09:40:00
美國誰鳥你這種東亞病夫邏輯= =有色人種威脅對他人不利,沒在大街上直接把你槍斃已經不錯了,還在那裡等你勒
作者: Kosmosinsel (Kosmosinsel) 2018-03-30 09:45:00
若結果判定無罪?又一個以為在台灣微罪不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