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
就是一個上電視隨意亂喇叭、消費公眾人物並以此收錢的職業,
因為常隨意對公眾人物沒證據亂喇叭,
所以常常會被公眾人物吉誹謗、妨害名譽之類的。
所以照理來說名嘴因為職業關係都是被吉的一方,
賠償、精神撫慰金、登報道歉那些應該也都是職業成本。
反正名嘴上電視有收錢、即使被吉賠償還是賺的;
跟計程車司機的轎車折舊、油錢、修車費有87%像。
所以名嘴上法院是被吉的機率應該超級無敵高的,
光被吉就上法院上到吐、正常人應該不會想再增加上法院的次數吧?
所以會本末倒置的反而被應該要被吉的名嘴吉的都是甚麼人啊?
有卦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