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n1990 (狄恩院長)》之銘言:
: 「星巴克等數十家業者,無法證明在製作咖啡的過程中,其產生的化學成分不會對人體造
: 成威脅」
: 對不起我文組
: 不過
: 照這葛說法
: 是不是所有的食物飲料都要標示致癌警語啊
: 這樣致癌警語的目的在哪
: 叫我們不吃不喝ㄇ
: @@
文組的中文還那麼爛?
報導明明有說製作過程中產生的化學成分
而這個化學成分叫做丙烯醯胺Acrylamide
丙烯醯胺Acrylamide存在於很多加工食品當中
因為它只要加熱至一百多度就有機會產生
咖啡豆在烘焙時由於加熱的關係,必然會產生丙烯醯胺
丙烯醯胺Acrylamide
WHO旗下的IARC是被歸類為Group2A的制癌物(Probably carcinogenic to humans)
而在加州的OEHHA(加州環境健康危害評估辨公室)
則是認定它為致癌物
https://oehha.ca.gov/proposition-65/chemicals/acrylamide
加州的法院按加州的規定判決,這是很正常的
加州法院沒辦法叫你吃或不吃某個東西
他只是希望咖啡業者加註警語,讓無知的人去了解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