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si (專業酸民)
2018-03-30 12:45:53其實這個我站在法院這邊。
這位賓客喝醉酒是坐在電梯旁的座位上。
這個電梯雖然說是吳副他家的電梯,
但也是餐廳的電梯,所以也可以說是公共場合。
至少餐廳的客人坐在那邊休息,沒什麼不妥吧。
你警察憑甚麼去趕人呢?!
他是怎麼了嗎!
一個人酒醉,又不妨礙別人,靜靜坐著休息。
是你去鬧他,才被罵的。
講一句難聽一點的,根本活該。
你今天吳副要回家,那就回家啊。
你覺得你家的樓下大廳一點外人都不能有。
那恕我直言,選一間純住宅,沒店面的大樓住很難逆。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8-03-30 12:47:00坐椅子真的還好
作者:
f124 (....)
2018-03-30 12:55:00520以後如果有類似新聞希望你不要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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