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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kingts (地獄山貓)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討論] 台灣外交部若任命狄鶯駐外 其子馬上享豁免
時間: Fri Mar 30 13:50:14 2018
忽然想到
拎北之前看 律政美劇the good wife(法庭女王)
有一集演到 荷蘭,台灣 兩個駐外人員的子女 共兩人
在五大湖港區一艘遊艇上涉嫌殺人
荷蘭駐外人員的子女 因為外交豁免權的關係 馬上被釋放 警員無權羈押
台灣駐外人員的子女 因為美國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一中政策)
所以這名子女無法享有外交豁免權 只能乖乖被逮捕 請律師幫他脫罪
這美國影集 因為有牽扯到台灣 也被美國的當地影迷討論了一陣子
這案例實在非常奇特 虧律政美劇the good wife的編劇想得出來
美國那邊也有官方人員出來聲明:
https://tinyurl.com/ycshpcpw
https://tinyurl.com/yctboakd
跟據2013年2月4日 台美新簽「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
台灣在美國美國的12個辦事處的享有豁免待遇
此豁免待遇 當然也包括駐外人員的子女
我看台灣當局就作個順水人情
臨時任命狄鶯為12個駐美辦事處 其中一個的首長
他的兒子自然也能拿到外交豁免權 被無條件釋放
等到確定釋放後 再解除狄鶯的官派職位
這種逃避美國法律制裁的手法 好像的確可行
只是不曉得 有沒有時間軸的先後 導致外交豁免權失效 的條款存在
畢竟狄鶯兒子預告校園槍殺而犯法 時間軸在前
台灣當局若臨時任命狄鶯為駐外使節 時間軸在後
美國那邊的司法人員 會不會買帳? 這有待專業人員來解說
還有一個重點
台灣當局憑什麼要賣你這個人情 狄鶯又是什麼咖啊
這也是一個因素
而且動用國家力量 特別去幫助某個國民 逃脫別國的法律制裁
也有點讓人不恥這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