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個案件很有可能他沒事,頂多驅逐出境,事實上目前他驅逐出境是確定了
,因為他拿的是學生簽證,可是目前他已經被學校開除了,所以學生簽證已失效
我們根據報載做個假設,假設他是真的想去開槍好了,但是他不想他的好友被打到,
所以他好意叫他的好友當天不要去學校,結果他的好友去通報,導致孫小弟還沒出發
就被抓到,先假設是這樣
首先他被起訴的是恐嚇危害安全,他雖然跟同學說「我要去學校開槍」,這個被
當作是恐嚇危害安全的行為
但是問題來了,如果可以證明這個同學是他的好友,他事實上是要叫他的好友去
避難,那就不是恐嚇危害安全,而是善意減輕實害(至少他開槍的時候可以
少打幾個人)
好,你可能會說:要他承認他真的想去殺人,這樣好嗎?
我們再看下去,他雖然真的想去開槍掃射,但是他還在準備武器就被抓到,
這樣叫作預備犯
然後美國刑法是沒有處罰預備犯的,預備犯被抓到頂多保護管束監控。
所以我認為:如果他說「對,我要開槍,可是我是預備犯,我叫我朋友不要去
學校,所以我是準中止犯」
如果被法官採信,那這樣的話,他不會構成五年以下的恐嚇危害安全罪,也不會
構成恐怖攻擊,但還是會被驅逐出境(然後就回台灣惹)
那麼我們來看看目前他們好像想採取的說法:我是開玩笑的
但是這樣的話就無法說明你那個絞首工具是做什麼用的,即使說是萬聖節道具,
也很難說明,因為萬聖節要扮的是鬼,你扮軍人,這樣就說不過去,何況絞首
工具一般人看不懂,那也就沒有裝扮的意義,因此你的抗辯就不會被採信,
於是你很有可能被判恐嚇危害安全罪,然後進監獄被黑道大哥剛剛好。
所以我建議:如果你真的是想去殺人,那你就老實說,搞不好還有一線生機。
(筆者是環河菜市場資深豬肉攤販,著作等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