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備註:
: 重點在最後一段 而不是意外本身
: 笨蛋都知道 做消防員就是高危險的工作
: 你要有實習制度沒問題
: 但是說實習生不算公務員 這根本視人命如無物
: 為國家賣命就該給相對優渥的保險和撫恤
: 竟然還要用特例處理 這哪個南韓人想的制度
: 該不會哪天實習消防員死於火場 又要特例處理
其實台灣應該早就有這種制度了,
軍警消基本上是一體, 制度幾乎都是互抄, 只是警消的自由度比軍校大一點而已,
台灣軍警下部隊(分局)前也有實習制度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721/1165658/
圖中臂章是掛中央警察大學,
這些人執勤殉職, 確實不適用撫卹制, 之前就有空軍學官殉職就是這樣了
ps: 見習官制度, 不只警大軍校, 連外軌or預官都有
ps: 南韓這件事大概是這樣子的:
見習官當然不會派進去火場, 好吧, 那去救狗吧, 應該很安全,
也順便當作見習期間的訓練, 沒想到救狗都發生意外
: 如果有天台灣有政客想學這種制度
早就學了,... 應該這樣說, 當初冷戰期間, 民主國家陣營的典章制度,
基本上都是互抄, 大約就是 美國日本德國起頭,
其他人照抄就好,... 不可能南韓偷學了, 台灣沒學到
: 我一定罵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