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mmyklt (蝌蚪)》之銘言:
: 回到巨蛋案,只會用「拆和不拆兩種分法的人」,可以說明你們怎麼想的嗎?
: 前提1:「遠雄不想重新協定」
: 前提2:「遠雄目前是合法的,雖然他沒有按圖施工」
: 前提3:「遠雄不是好心的商人,可以白白浪費幾百億」
: 要拆,在遠雄合法和遠雄沒有要白白損失百億元的前提下,市府很有可能會輸,到時候賠
: 錢的人是柯文哲一個人,因為議會不會出錢。
: 不拆,遠雄沒有按圖施工和不想重新協定的前提下,不可能平白無故讓他把商場蓋好,讓
: 遠雄大賺錢、市府虧錢。
: 而且目前大巨蛋的審核機構也是中央政府,如果蔡政府要讓他蓋,就快點讓他通過就好了
: 。
這案子柯文哲沒在第一年民氣最高的時候搞完 就已經輸了 至少在政治上面
柯文哲在要拆還是要談上面舉棋不定 連帶逼走了姚立明的老婆
搞到現在 變成遠雄根本就懶得理你
遠雄最大的贏面就是 他不用對選民負責 他也不選市長 更不選總統
一百億的錢更不可能拖垮遠雄 大不了認賠殺出
而且法院也未必不會又五五波市府付一半的責任
最後就變成台北市賠錢 20年一顆巨蛋難產
回頭看看巨蛋得爭議 沒照圖施工的影響可大可小
法院最後多半都會變成事實審
北市府唯一的根據也就是疏散動向這兩點
這兩點都有簡單的解決辦法
直接限制辦活動的人數上限 那所謂的公安爭議也就不存在了
至於都到第四年才拋出來的 不能舉辦演唱會之類的
小朋友吵架的東西 就沒啥討論的價值
拋出這議題的人 蠢之又蠢
柯文哲應該盡快把這個人踢出市府 :D
遠雄就怕你不提這種行政程序的解釋的東西
柯市府有人竟然蠢到自己拋出來
遠雄馬上撤件 就跟你說要行政釐清
"光是這件事情 遠雄就可以跟你耗上下一個四年"
不信等著看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