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粉型網軍 簡余晏爆:第一時間出來帶風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8-04-02 04:28:40
※ 引述《jimmyklt (蝌蚪)》之銘言:
: 回到巨蛋案,只會用「拆和不拆兩種分法的人」,可以說明你們怎麼想的嗎?
: 前提1:「遠雄不想重新協定」
: 前提2:「遠雄目前是合法的,雖然他沒有按圖施工」
: 前提3:「遠雄不是好心的商人,可以白白浪費幾百億」
: 要拆,在遠雄合法和遠雄沒有要白白損失百億元的前提下,市府很有可能會輸,到時候賠
: 錢的人是柯文哲一個人,因為議會不會出錢。
: 不拆,遠雄沒有按圖施工和不想重新協定的前提下,不可能平白無故讓他把商場蓋好,讓
: 遠雄大賺錢、市府虧錢。
: 而且目前大巨蛋的審核機構也是中央政府,如果蔡政府要讓他蓋,就快點讓他通過就好了
: 。
這案子柯文哲沒在第一年民氣最高的時候搞完 就已經輸了 至少在政治上面
柯文哲在要拆還是要談上面舉棋不定 連帶逼走了姚立明的老婆
搞到現在 變成遠雄根本就懶得理你
遠雄最大的贏面就是 他不用對選民負責 他也不選市長 更不選總統
一百億的錢更不可能拖垮遠雄 大不了認賠殺出
而且法院也未必不會又五五波市府付一半的責任
最後就變成台北市賠錢 20年一顆巨蛋難產
回頭看看巨蛋得爭議 沒照圖施工的影響可大可小
法院最後多半都會變成事實審
北市府唯一的根據也就是疏散動向這兩點
這兩點都有簡單的解決辦法
直接限制辦活動的人數上限 那所謂的公安爭議也就不存在了
至於都到第四年才拋出來的 不能舉辦演唱會之類的
小朋友吵架的東西 就沒啥討論的價值
拋出這議題的人 蠢之又蠢
柯文哲應該盡快把這個人踢出市府 :D
遠雄就怕你不提這種行政程序的解釋的東西
柯市府有人竟然蠢到自己拋出來
遠雄馬上撤件 就跟你說要行政釐清
"光是這件事情 遠雄就可以跟你耗上下一個四年"
不信等著看 :D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8-04-02 04:29:00
作者: u35k6 (漫畫)   2018-04-02 04:36:00
北市府不是鐵板一塊 看判例就知道遠雄的存在就是一部賄賂史我相信柯在大巨蛋案上沒有在最佳的時機做到最佳的決策但他還是踩著原則底限在擦屎了 藍綠都選擇忘了簽約時他們都是當事人 是他們輪流執政20年養出這種公司
作者: meowgy (sky)   2018-04-02 04:44:00
因為剛選上時忙著騎自行車造勢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8-04-02 04:49:00
柯這事情真的是沒處理好...可惜了
作者: monitor (摩尼特)   2018-04-02 04:53:00
沒照規定蓋就是違章,市府為何要花錢買還沒驗收的違章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8-04-02 04:54:00
那是行政程序的問題 你要問的是問什麼台灣法律規定廠商沒有完全照圖概 政府還得收 沒錯就是這樣手段太多了 廠商可以說 你說樓梯有問題 那主體鋼架旁邊商廠都沒問題 請你鑑價買回 就可以搞死你我講的就只是其中一種最弱的手段而已
作者: monitor (摩尼特)   2018-04-02 04:57:00
應該是遠雄自費拆蛋還地才對,不拆則要付拆蛋費給市府
作者: dblsesame (with or without you)   2018-04-02 04:57:00
所以下任市長不是柯的就可以等遠雄的payoff的意思?
作者: monitor (摩尼特)   2018-04-02 04:58:00
遠雄違約還要再付違約金才對吧大巨蛋蓋出來不能打棒球也不能辦演唱會,要買個屁鑑出來的價錢是負的吧
作者: ironmanstock (鋼鐵人史塔克)   2018-04-02 05:04:00
老男人通常只剩一張嘴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8-04-02 05:10:00
法院覺得巨蛋跟商場還是可以用 北市府就得出錢摟
作者: hohiyan (海洋)   2018-04-02 05:12:00
台灣糟糕的一點就是對於已經發生的事會有一種『既然做了就算了,後面改進就好』的怪奇觀念。像那個ETC....所以一堆廠商才不管手段正不正當,反正先硬上了再說
作者: lslayer   2018-04-02 05:15:00
當初合約就簽得那麼爛 遠雄得標後還能把竹中踢掉自己改圖蓋 那時政府真的不知道在幹什麼鬼
作者: a000000000 (九個零喔)   2018-04-02 05:16:00
我是柯粉的話我也不在乎R柯p嗆爆藍綠 這點就爽翻惹選民是靠情緒der 那顆蛋怎樣也沒差喇
作者: lslayer   2018-04-02 05:21:00
那顆蛋喔 職棒也從全盛時期到現在爛成那樣蛋還是沒好 耐心早就被磨光啦
作者: hanchueh (RaidenHC)   2018-04-02 05:31:00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政黨是財團的奴隸
作者: littlekero (('ω'))   2018-04-02 05:52:00
純粹好奇...少了那麽多樓梯,要怎麼算可容納人數哩?還有不能開演唱會是因為設計不符合規定的話,是單純重新解釋行政程序就可解決嗎?那遠雄原本就是故意這樣設計的囉?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8-04-02 05:59:00
是呀…因為走法院遠雄不會虧市府可沒那個資本跟遠雄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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