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eromca (數亞當肋骨的夏娃)》之銘言:
: 這幾天常被親友問相關問題,本來就想寫一篇,正好看到您分析,正好藉機來補充一
: 點。槍枝管制問題不算是我的研究專長,不過基本的法令和現況倒還略有所知,可以與大
: 家分享。
: 1、「擁有一千六百發子彈算多嗎?」
: 「算多」也「算不多」。
: 臺灣一般民眾無法持槍,乍聽一千六百發子彈會覺得是軍火庫的等級;然而在美國這個打
: 獵文化與射擊運動盛行的國家,一千六百發子彈不算多,尤其是在打折特價時刻,價格動
: 輒七折以下,和臺灣衛生紙一樣令人想囤貨啊!到靶場或射擊場一個小時用掉一百發子彈
: 很尋常,消耗一千六百發子彈的速度是很快的。(子彈並不貴,一發不用打折十塊台幣就
: 買得到了,一千六百顆子彈的價錢還不一定夠他買一隻iPhone。)
: 最後,他最不該的是開錯誤的玩笑,在臺灣開這樣的玩笑不會出事,因為臺灣不能擁槍,
: 聽起來像玩笑話沒錯;但在美國這個槍枝盛行又接連發生校園槍擊案件的國家,被視為恐
: 怖威脅而被拘留只是剛好而已。
: 一個真正的軍事迷應該也要摸熟與正式法令。
美國擁槍的權利真的是台灣人不容易想像的,最大的問題也不是槍
而是他有了這些槍彈,還亂開玩笑
如果今天他房間裡只有一堆漫畫或遊戲主機、開這種玩笑還勉強可以推說自己年少不懂事
台灣少有校園槍擊事件,也少有恐怖攻擊,也不容易想像美國對這些事情的風聲鶴唳
不過台灣前陣子的鄭捷事件,倒也有幾分相似...
就像在台灣,買各種刀子基本上是不犯法的,各種化學藥品管制也很鬆散
但是如果有個小屁孩,家裡合法的買了幾十把刀,屯了一堆合法的化學藥品、合法的汽油
放在許多合法的易碎玻璃瓶內、塞上合法的布、跟合法的打火機放在一起,寫了計畫書
然後在鄭捷犯案的隔天,在小屁孩的FB說:某月某日自己也要在捷運站做件轟動全台的事...
台灣人會只在意那些刀子到底是不是合法買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