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引述《yinien (恨情歌)》之銘言:
: : 是有沒有盧成這樣的
: : 你自己寫的
: : 不過嘛. 當時部分監察委員沒有支持彈劾,
: : 有個既合理又單純的理由.
: : 1. 洩密案是刑事案件, 而且監察院審議時, 北檢已經起訴.
: : 2. 當時的公務員懲戒法, 牽涉刑事案件要等到審判定讞.
: : 提了彈劾也是100%會被公懲會擋下來.
: : 你認為提了彈劾會被擋下來停審
: : 告訴你
: : 公懲會停審會在刑事判決後
: : 再審
: : 停審不是不審
: : 你的問題就是想用停審
: : 解釋彈劾沒有用
: : 監察委員還有單純的理由呢
: : 而這案最後刑事是有罪的
: : 表示當初如果有彈劾
: : 公懲會停審後再審
: : 最後還會有懲戒處分
: 錯誤. 這也表示你根本沒在看對方的回文, 沒有討論事實的意思,
錯誤
你以下不再為單純的理由
停審
做辯護
是因為你單純的理由不成立
你也發現了
所以你放棄辯護停審了
: 純粹只是來吵架和抹別人罷了.
: 純粹只是來吵架和抹別人罷了.
你純粹是想護航
你純粹是想護航
你純粹是想護航
: 黃世銘案104年2月定讞. 即使先送彈劾, 公懲會也無法懲處.
: 而黃世銘在104年1月即先行退休, 104年2月定讞後無法再懲處.
: 這個我在文章裡面已經寫過了, 幫你上色如何??
黃煌雄反對彈劾案在102年12月
這時在舊法規範
因為黃煌雄反對彈劾
舊法怎麼規定都不重要了
因為黃煌雄反對使彈劾不成立
就算你拿新法來說
黃煌雄已經反對彈劾
連新法都用不上
假設黃煌雄贊成彈劾
公懲會有兩個可能性
一是審議
然後給予最重的懲戒處分
這不是民進黨最想要的嗎?
另一是停審
但這停審並非應停審
而是得停審
從以上的可能性來說
你怎麼知道公懲會會怎麼處理
就好像沒有人想得到
綠營色彩重的黃煌雄
竟然投反對票
: 這個搶退休避免懲處的漏洞在104年5月1日才修法修掉.
: : 你跳針說監察院已經終結
: : 不就正好解釋了
: : 不同意彈劾
: : 最後讓黃世銘逃過一劫
: : 就是這些監委的問題
: : 你要帶風向
: : 要護航都可以
: : 別這麼單純嘛
: 當然提彈劾唯二的效果:
: 1. 黃世銘有可能實現承諾提早辭檢察總長.
: (不過, 也有可能不辭. 畢竟他不辭誰能奈他何??)
彈劾成立就是加重他的壓力
給他最在乎的名譽打擊
不然彈劾扣薪他會在乎嗎?
你在乎嗎?
: 2. 自我印證監察院是個尚書院, 看風向辦事,
: 還有可能被貼個泛綠打手標籤.
果然你自己都這樣覺得了
黃煌雄怎麼做
你都無所謂了
: 這個問題很明顯就是法制的問題, 證據就是後來的修法.
: 你要說是人的問題也就算了, 還打錯人.
: : 搞不清楚的人
: : 是誰呢
: : 帶風向哦
: : 帶風向哦
: 這不就是你嗎?? 自介也要有個限度.
你介紹你自己很多次了
: : 你要護航
: : 想牽拖別人了
: : 乾脆說當初柯建銘不要關說
: : 就沒這事了
: : 風吹呀吹
: 我再強調一次. 黃世銘彈劾未過這個結果在當時非常正常.
你都覺得非常正常了
原來
這就是民進黨的立場
清楚了
: 自行梳理104年4月以前的彈劾文就能得到這個推論.
: 這是舊法制和兩個提案監委搞不清楚狀況的問題.
: 你想幫黃國昌的指責辯護, 至少要提出點像樣的佐證.
陳師孟認為黃煌雄犯了誠實的錯誤
捉到了
陳師孟也是支持時代力量的
陳師孟也監察委員吧
他是深綠的吧
你要不要去打一下陳師孟的臉呢
: 而我是否確定這個事實, 靠的是大量的法規和監察院資料.
停審這個單純的理由
怎麼你不講講
是怎樣的大量法規跟監察院資料呢
彈劾沒過
就用不到懲戒法
你的大量法規跟資料顯示
彈劾沒過
這些都沒意義
: 你是否同意這個論點, 對我來說並不重要.
: 我只要確定你提不出東西來反駁就可以了.
我也確定
你的大量法規跟資料
提出來
只是證明
沒有彈劾
沒有處罰
有彈劾
就有機會給予黃世銘
民進黨想要給他的處罰
如果民進黨認為要處罰
就有機會發生
但你覺得因為法律規定有漏洞
所以連試的機會都不需要了
就是先和諧一下
修法再說吧
至於修法能不能處罰黃世銘
對你來說不重要了
因為黃世銘總有一天會死
所以你覺得不需要彈劾了
因為彈劾不會讓他早死
如果你是這樣想
你支持黃煌雄去促轉會
也沒有意義
因為
所有人都會死
促轉就沒有意義了
原來這是民進黨支持粉絲的想法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