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修法好不好見仁見智,
個人是很樂見大學的主管機關從教育部改到其他單位,
但是誰是主管機關還可以再討論,除了科技部,經濟部跟國發會其實也是很好的單位。
會移到科技部的原因是大多數肥宅鄉民都說過了,大學教授的計畫經費都是科技部把關,
這也是大學教授揚名立萬的重點,教育部只是編列薪水跟雜支而已。
如果真的要轉移,有一件事情定要做,定義研究型大學與教育型大學以及學店。
研究型大學例如,台交清成陽與四中加台科交給科技部管理,經費科技部灌注。
教學型大學:政大、師範體系、縣市名大學以及有醫學系的交給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這些學校就好好教學生,把學生送入業界或送到前面的研究型大學當研究生。
學店型大學:私立科技大學、文化、中原、中華、大葉等大學交給經濟部去管理,
在這些學校推廣計量型經濟學,這樣才可以生出下一個管爺,
再送到台大去當校長。
這樣區分比較合適。
※ 引述《gas185 (烈火焚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綠委提案修組織法 高等教育改由科技部掌理
: ※ 標題沒有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