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gobar (GOGOBAR)》之銘言:
: 蘋果日報
: 榮登富比士慈善英雄榜 除了陳樹菊還有他
: 《富比士》年度亞洲慈善英雄榜,每年都會評選從各角落找出新的慈善家表揚,評選重
點
: 放在慈善家的偉大及其行善理由,除了能捐巨款的企業大亨,還有財力有限卻很慷慨的
小
: 人物。2010年台東菜販陳樹菊就獲此殊榮,2012年家住台中烏日的68歲清潔工趙文正,
因
: 每月慷慨捐出3分之2的薪水,30年來累積400多萬元,亦榮獲富比士慈善英雄榜殊榮。
: 有「男版陳樹菊」之稱的趙文正住在台中烏日,平常在工廠當清潔工,下班後做資源回
收
: 。儘管收入微薄,同時還撫養5個小孩,但仍堅持每個月將3分之2收入8千元用做慈善捐
款
: ,每天資源回收的微薄收入,也全數捐出,30多年來累積捐款超過400萬台幣。趙文正
說
: ,為了讓被資助的孩子能受教育、過好日子,不要像他過得那麼苦。他說:「有沒有得
獎
: 我都會做(善事)。為了這些孩子,我會繼續做下去,永不退休。」
: 趙文正當說,他從小家貧,因此下定決心,「以後有能力要幫助一樣可憐的孩子,讓他
們
: 生活無虞念書長大。」35歲那年,他開始看報紙捐款幫助人,一開始捐款人都寫父母名
字
: ,並要求自己「做善事365天不打烊,即使是除夕夜,全家吃過圍爐,我還是照常去做
資
: 源回收。」不管是再冷的寒流夜,就算是被人譏笑他「像狗一樣翻垃圾桶」他也要做,
而
: 每天清晨5時許出門,晚上11時回家,已成為他多年來的規律步調。(突發中心張君豪
/
: 台東報導)
: goo.gl/J7XRK3
: 備註:
: 才400萬台幣,為什麼館長沒上榜?幹!
我想懷疑一下這故事的可能性
一個月賺12000 然後拿三分之二8000捐出去做慈善
等於只剩4000。然後還要撫養五個小孩
先不提他其他家人是否有賺錢。
這種事情可能嗎?
請問一下各位判官怎麼說
我總覺得太唬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