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恐怕不會這麼單純
因為快訊內容涉及國家安全
說不定是共諜
國安單位必須介入才行
在事件調查清出之前
不能排除快訊的真實性
有可能是原po記錯共軍交代的時間
提早發出快訊暴露自己的身份
讓自己目前處於極度危險之中
※ 引述《askingts (地獄山貓)》之銘言:
: 剛拎北看了一下
: 對於原po所犯的刑法法條
: 似乎用151條 恐嚇公眾罪 比較有可能成案
: 其他310條,313條 都要當事人 也就是總統府跟松山機場 告你才行
: 總之刑事局有網路報案網址
: 直接線上報案單填一填
: 自然有警察會找你
: 中華民國刑法
: 第 151 條
: 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
: 有期徒刑。
: 第 310 條
: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 罰金。
: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 關者,不在此限。
: 第 313 條
: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 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 ※ 引述《assassinASHE (幹古專用帳號)》之銘言:
: : 標題: Re: [問卦] 「快訊!共軍入侵總統府與佔領松山機場」
: : 時間: Sat Apr 14 02:49:18 2018
: : 對不起我錯了
: : 可以刪掉嗎...
: : 對不起 拜託 別害我
: : 還是要P幣?? 我很多 要儘管說
: : 但拜託幫忙...拜託了...
: : 而且我也沒寫什麼 都說"如果"了
: : 這樣...可以吧??
: : 未經本人允許 在那邊回覆轉貼的..希望自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