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cham (.com.tw)
2018-04-14 03:44:52案情恐怕不會這麼單純
因為快訊內容涉及國家安全
說不定是共諜
國安單位必須介入才行
在事件調查清出之前
不能排除快訊的真實性
有可能是原po記錯共軍交代的時間
提早發出快訊暴露自己的身份
讓自己目前處於極度危險之中
※ 引述《askingts (地獄山貓)》之銘言:
: 剛拎北看了一下
: 對於原po所犯的刑法法條
: 似乎用151條 恐嚇公眾罪 比較有可能成案
: 其他310條,313條 都要當事人 也就是總統府跟松山機場 告你才行
: 總之刑事局有網路報案網址
: 直接線上報案單填一填
: 自然有警察會找你
: 中華民國刑法
: 第 151 條
: 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
: 有期徒刑。
: 第 310 條
: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 罰金。
: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 關者,不在此限。
: 第 313 條
: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 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 ※ 引述《assassinASHE (幹古專用帳號)》之銘言:
: : 標題: Re: [問卦] 「快訊!共軍入侵總統府與佔領松山機場」
: : 時間: Sat Apr 14 02:49:18 2018
: : 對不起我錯了
: : 可以刪掉嗎...
: : 對不起 拜託 別害我
: : 還是要P幣?? 我很多 要儘管說
: : 但拜託幫忙...拜託了...
: : 而且我也沒寫什麼 都說"如果"了
: : 這樣...可以吧??
: : 未經本人允許 在那邊回覆轉貼的..希望自重...
: :
作者: popopal 2018-04-14 03:46:00
我信了
作者:
acemoglu (chaos87)
2018-04-14 03:46:00都幾個人備完了發錢r
作者:
Sixigma (六西格瑪)
2018-04-14 03:46:00發文就是信號,有內鬼!行動延期!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8-04-14 03:46:00分析很有道哩,請警察去找他喝茶避免混淆!
作者:
Arad (捏扣☆\(^▽^)/)
2018-04-14 03:46:00如果這樣都只是喝杯茶 那等下就變成多來幾次 最後混真的來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8-04-14 03:47:00也可能是未來人回來警告我們,時空旅行局最好介入調查
作者:
Jincerity (Jincerity)
2018-04-14 03:47:00有道理喔,錢
作者:
medama ( )
2018-04-14 03:49:00有道理
作者:
Szss (Not yet)
2018-04-14 03:50:00對。毛毛的
作者:
zsa123 (沉默的熊)
2018-04-14 03:50:00這個很有道理 給推
作者: SSbb5566 (狗貓貓) 2018-04-14 03:51:00
a了一下 ID 廠廠
作者:
onlyone23 (z83dk4you)
2018-04-14 03:54:00正在收拾行李了 好恐慌
作者:
SoLaYo (唏噓)
2018-04-14 03:57:00怕.jpg 我已經不在台灣了QQ
作者: tuna0214 2018-04-14 04:19:00
好想有道理
作者:
applexyz (Applexyz)
2018-04-14 04:42:00可能五毛先放風向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