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事情都有方法的
如果今天要管中閔解釋
當然是請教育部發公文過去
把教育部想詢問他的相關問題給他
然後管中閔在約定時間前 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據資料
而且如果管中閔覺得不涉及隱私
還請回函時 直接公開
至於教育部發公文過去給管中閔
如果發了一次 管中閔不理 再發第二次
如果還不理 再發第三次 三次不理 就視同放棄答辯
如果放棄答辯 教育部就可以依據他無法釐清相關事項 所以無法聘任他
如果我是管中閔
我才不要隨便回答 否則 媒體這樣隨便亂搞 柯文哲都可以抹成紅的
所以管中閔厲害 沈得住氣 就臉書上隨便寫一些廢文
就搞倒一個部長
同樣的道理 如果立法委員想要詢問管中閔問題
也應該正式通知教育部 由教育部把相關資料彙整後發文給管中閔 請他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