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選出DPP這種垃圾黨整天幹話,吱障繼續護航沒關係
※ 引述《rocephin (Roce)》之銘言:
: 台灣蘋果日報
: 唐鎮宇/報導 2018/04/21 15:19
: 美國國務院發布2017年度《各國人權報告》(Country Reports on Human Rights Practice
: s),其中指台灣法律雖禁止一切形式的強制勞動、也有罰則,但當局或法院多半判輕罪或
: 罰款,沒有嚇阻作用。
: 目前我國《勞基法》對違反工資、工時的僱主可處2到1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可加重50%,
: 但依勞動部職安署統計,2016年全國勞動條件共檢查67194場次,共有10281場次受罰,但總
: 罰鍰僅4億274萬元,平均每家場次罰鍰僅3萬9173元,和《勞基法》最低罰鍰相差不遠。
: 許銘春2月26日上任勞動部長至今近2個月,已經親自發動3次突擊勞動檢查。許接受《蘋果
: 》採訪時說,是不是有輕罰,可能要問負責處罰的各地方政府;但台灣中小企業非常多,或
: 許對《勞基法》沒有這麼了解,因此宣導、檢查、輔導,一定要並進。
要做生意還對法不了解?你政府要人了解可以在以後註冊公司的時候要求考法規
阿,奇怪要賺錢前去把法規搞懂不是基本?
: 《勞基法》雖然對於情節重大者可加重處罰,但至今幾乎沒有地方政府使用過;立委陳學聖
: 近日提案《勞基法》增加僱主刑事責任,若僱主欠薪、讓勞工超時加班等,可能得吃牢飯。
: 但勞動部長許銘春說,《勞基法》沒有限期改善,抓到違法都要馬上處罰;有些中小企業只
: 是一些小缺失就要被重罰,恐不符合比例原則
不符合比例原則?你要分大小企業妳罰金就用企業營收比例來算不會?整天在那
邊智障罰則定額2萬元當然不符合比例,還不是你們DPP腦殘立委立的法
: 許銘春強調,刑事罰未必能達到處罰目的,因刑事罰須經過檢察官、法官認定,勞檢員的舉
: 證必須更完善;且僱主可以上訴,要一直審理到定讞才能執行處罰,「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 」。
刑事的確不重要啦,重要的是罰款金額要夠大
就講過了,不要真把企業這種"法人"當成"人"看,公司他媽的就不是"人"。企業
本身就是個要獲利最大化的AI,任何能賺錢的事他都會去做,任何會賠錢的事他
都會盡量避免,他沒有"道德"、"善惡"的考量,結果你這智障政府整天在那邊講
要對公司用"道德勸說",對牛彈琴阿?
企業裡的"人"可能有道德良知,但企業本身沒有。有個常見的問題就在每次好像
都把那些上新聞的企業高層或資方當成"企業"的代表,然後就想表現出那些人不
像會做甚麼大壞事的人來模糊焦點。但這些人不等於"企業"本身,就算他們有道
德良知,在整個企業要最大化股東利益時也可能被抹去
你要企業不要做甚麼事你就讓他做那件事的期望值是負的,而且負很大,那他自
然乖乖照你的規則走。今天如果公司不給加班費企業他可以被罰掉全年獲利,那
這公司根本想都不會想要去違法。刑事罰反而不太重要,因為企業不是"人",你
罰裡面的人坐牢也不會改變企業的賺錢選擇
: 許銘春說,現有的行政機關罰鍰可以馬上處理,要僱主馬上改善;就算僱主去訴訟,罰鍰也
: 是要先繳。至於《勞基法》最低的罰鍰有沒有必要提高,可以再討論。
: 美國這份人權報告也指,台灣工會的密度僅5.8%,遠低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16
: %平均值。勞動部次長施克和說,目前已對新成立工會提供教育訓練的補助,對上級工會輔
: 導其他企業成立工會也有補助,至於是否修正《工會法》調整目前組工會的30人門檻,仍在
: 討論中。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421/133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