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gobar (GOGOBAR)》之銘言:
: 台灣就是可悲
: 沒辦法跟日本一樣
: 日本如果大貨車駕駛肇事,不僅是司機要吃刑責,貨運行跟貨主都要吃上官司
: 先不要說台灣不可能照這樣修法
: 因為資進黨跟黨工會森77
: 光是貨運行就推得一乾二淨了
: 偉災鬼島
連最基本的google都不會就只會說幹話
車禍官司 老闆代賠300萬 解仇恨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1369
司機左轉撞殘女工程師 台灣宅配通須連帶賠償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97073
最有名媽媽嘴 連帶賠償368萬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40491
現在PTT平均水準是不是就學店低卡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