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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副局長:殉職員警不算違規站在斷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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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國道四隊2名員警攔查違規車輛過程中被第三方車輛追撞殉職,外界有人質疑員警執
法是否未依照SOP標準作業流程,才導致重大傷害?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陳朝龍說明,
員警依照現場狀況執勤,並未違反規定。
陳朝龍說,國道公路警察局針對不同執勤項目,包括處理車禍事故、協助排除故障車、攔
檢稽查、匝道路檢、攔截圍捕等,均訂有不同作業規定並安排教育訓練,提供員警執勤參
考與注意安全。
但僅為原則概括性規定,因為每一現場個案時空環境背景不同,無法以單一標準涵蓋現場
所有狀況。以攔檢稽查為例,現場車流、地形路段、天候狀況及駕駛人行車動態,都必須
視實際現況執行,由員警評估最安全的方式攔停車輛,才能保護雙方安全。
至於本案員警是否錯誤示範站在國道警局宣導應避免的2車之間「斷腿區」,副局長陳朝
龍說,避開「斷腿區」的概念主要是提醒民眾若在車道上發生事故,應迅速將人、車移往
相對安全位置,避免車留原地、人站2車之間。
本案員警將違規車輛攔停於路肩告發,狀況不同。路肩除讓事故或故障車輛暫時停放,以
及提供救護車及警車實施緊急救援之外,原則上不開放普通車輛通行。
今天新市分隊警員郭振雄擔任警戒、葉家豪負責開單,完成開單取締動作,將罰單交給違
規大貨車駕駛時,3人才會同時站在警車與違規車中間,不料這時遇上疲勞駕駛的大貨車
追撞,狀況不太一樣。
陳朝龍指出,國道警方無論處理事故、攔查違規、協助排除道路障礙、排除故障車、處理
行人或機車誤闖,每種勤務都很危險,警察局均利用各種集會和教育訓練課程,不斷提醒
同仁處置作為及相關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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