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查用水量課房屋稅 民怨搶錢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424000568-260107
2018年04月24日 04:11
張立勳/台北報導
北市稅捐處查獲去年下半年有1萬3000多戶用水量0度,以此認定沒有居住事實,對屋主徵
收1倍房屋稅,但有民眾向議員王欣儀陳情,因為平日在桃園上班留宿公司,一周回家次
數頂多2次,結果卻被認定是「非自住」,感到相當委屈,王欣儀痛批認定過程草率,市
府根本是在搶錢;北市財政局則說,會從寬認定。
非自住 房屋稅差1倍
稅捐處上月陸續寄出函文,告知民眾的住家在去年7月至12月期間,實際用水度數
為0度,認定是未實際居住,所以不符自住使用,依照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規定,
要把原來1.2%稅率調高成2.4%。
市民呂先生收到函文後傻眼,向王欣儀陳情指出,他買了1間40年的老公寓,因為平日在
桃園上班,為了省通勤費用留宿公司,假日就到祖母家照顧生病的祖母,每周大約回家2
次,回到家都是倒頭就睡,實際用水度數當然是0,結果房子竟被認定是非自住,實在很
委屈。
王欣儀昨在財建部門質詢痛批市府,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人,僅採取用水資料認定
居住事實,理由太過牽強、薄弱,甚至不讓民眾陳述理由,質疑過程草率,根本是在搶錢
。
民代質疑過程草率
此外,議員王閔生也指出,據稅捐處統計有1萬3795戶被調高稅率,1032戶提出申訴後,
有419戶核定更正,他懷疑怎麼會有如此高的更正率?不會有人反對租稅正義,但程序正
義更重要,不解稅捐處以用水量認定的法源依據為何?
北市財政局長陳志銘回應,財政部認定自住房屋必須要有實際居住,法源沒有問題,用水
的使用度數判別是執行方式之一,若住戶提出異議,就會派人到場稽核,只要有家具會從
寬認定,不過,王欣儀仍不滿抨擊,從寬認定的範圍又在哪?
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