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之銘言:
: 早就該用ETC門架來抓超速了~~
: 這麼好用的設備不用
: 還要警察每天冒生命危險去路肩抓超速??
: 以後ETC的時間/距離資料調出來
: 2個門架之間平均速度超過120km的 罰單直接印出來寄到你家
: 就是這麼簡單安全省事又方便!
這方案
的確省事又方便
但效果和意義又是另外一回事
先不提 這方案只能針對超速
而且是區段平均超速
對於較短區域的超速是抓不到
另外取締慢速龜車還是得回歸到現場測速開罰
先來談談取締超速和龜車的目的是什麼?
最終目的應該是維持國道的順暢和用路人的安全
如果真的兩個門架均速超過120km就直接寄罰單
以華人的個性
絕對不會是乖乖地不超速
而是會有防罰單app的出現
功能就是幫你計算要幾分鐘後通過下個門架, 才不會收到超速罰單
然後你就會看到一堆車在靠近門架的時候極度龜車
這真的有助於維持國道順暢嗎?
其實最開頭的原文提的項目我都還蠻認同的
而原文針對的區間均速超速取締
已經有說是針對嚴重超速
例如均速超過150以上
這種少數,但幾乎肯定是惡意飆車、嚴重影響用路人安全
不是用來針對大多數稍微超速的
而且這方案是無法、也不是用來直接取代員警直接取締
因為事故多發地帶的超速取締、龜車、其他危險駕駛行為
都還是需要員警取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