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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吳茂昆是不是師沛恩股東? 美加州執業律師:是!
https://udn.com/news/story/12012/3105979
教育部長吳茂昆到底是不是美國師沛恩公司的「成員(member)」之一?他周一上午在立法院
答詢時並未否認,但周一晚間發新聞稿澄清說,他是發明人,不是負責人,昨天接受媒體採
訪堅稱,他只提供技術。真相只有一個,從美國加州政府網站查得資訊,吳茂昆確實是師沛
思的「manager or member」之一,一位曾在美國加州執業10年的律師說,「memer就是股東
」。
記者從美國加州政府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下載了3份師沛恩公司向美國加州政府登記的
文件。第1份文件日期2015年8月18日,是公司登記成立日期。其中「Management(經營方式)
」有3個選項但只能勾選1項,該份文件勾選「All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Member(s)
」(公司所有成員)。
第2份文件日期是2015年9月2日,共有2頁,第1頁載明師沛恩公司營業類型是「生醫產品研
發」;第2頁則列出公司所有成員,依序列出歐陽彥堂、吳茂昆、謝蕙雯、史閎元、翁慶豐
的英文姓名。
記者進一步請教兩位熟悉美國公司法的律師和法律系教授, 兩人都說,美國「LLC( Limite
d Liability Company」形式的公司,在台灣類似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沒有所謂的「公司
負責人」,member 就是「股東」;以師沛恩登記資料看,這家公司是以「所有股東共同經
營」。
至於教育部日前公布的資料指,美國師沛恩的負責人是歐陽彥堂,一位曾在加州執業10年、
目前在台執業的律師表示,公司資料填寫時需填一位文書「收受代理人」(Service of Porc
ess),政府寄送文件時確保文件有人收受。依據師沛恩的登載,歐陽彥堂就是指定人,也同
時也是公司的執行長(CEO)。
一位國立大學法律系教授指出,LLC型態的公司的member,就是指「公司構成的人員」,也
就是「股東」,但股東參與的形式包括出資、出力、出技術,是「合資、合力」的概念。
至於只提供技術指導或諮詢意見的人,會不會列在公司向政府登記的文件上?兩位法律專家
都說,「不可能」,只要列在正式文件上的人,都是有參與公司營運的人。
兩位專家受訪時,都要求不可具名,他們說:「我不想得罪教育部長」、「我不想被政府盯
上」。
美國師沛恩公司的公司登記文件下載方式,請點選「教長到底有沒有開公司? 7步驟全民一
起當柯南」
臺灣價值神功護體
民進黨派出來執行任務的人不能好好挑一下嗎???
卡到自己快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