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開22天打瞌睡撞死2國道警 大車同業:超時誰願意?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424/1156506.htm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道大貨車事故頻傳,司機超時工作的問題再度掀起爭議,有一名林姓司機在臉書社團揭
露,大車常因貨物趕路,被業主追著跑,還要被迫規定不能行駛內線、中線不能久佔。他
也為涉嫌疲勞駕駛造成3死的陸姓司機抱屈,「如果能一天跑8個小時,沒人會去跑8個小
時又1分的。」
陸姓司機23日涉嫌疲勞駕駛,打盹3秒鐘就撞上停在路肩受檢的大貨車,造成2名員警郭振
雄、葉家豪和蕭姓大貨車司機死亡。高雄市勞工局突擊貨運公司,發現陸男竟然連續上班
22天,中間沒有排休,而且7天工時超過12小時,總加班時數嚴重超標法定46小時,另外
輪班間隔休息時間更有多天都不足11小時,違法勞基法加重開罰300萬元。
日前有記者詢問陸姓司機是否知道錯了,駕駛大貨車的林姓司機在臉書社團「聯結車 大
貨車 大客車 拉拉隊 運輸業 照片影片資訊分享團」寫下自己的看法,「請問肇事學長今
天肇事他願意嗎?今天超時工作他願意嗎?」為陸姓司機抱不平。他也無奈表示,「開大
車賺錢養家促進貨物流通都該死?」、「如果能一天跑8個小時,沒人會去跑8個小時又1
分的」,大車平常因為貨物流通趕路,被業主追著跑,除了要被迫遵守「內線不能跑、中
線不能佔太久」等規定外,還要閃那些走馬看花的車子。
林姓司機最後也強調,並沒有要評論因公殉職的員警,只是把自己的心聲說出來。網友看
完在底下留言,「勞基法沒從根本落實,放任違法企業,司機不敢舉發超時工作」、「舉
發就沒飯吃了」,但也有人說,「司機必須掌握自己的身體狀況,沒人想很累,更沒人想
要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