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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公司總經理許又銘的兒子許育呈去年11月29日凌晨酒醉駕車,於北市中正、文
林路口追撞一輛停等紅燈的機車,撞飛機車上的重金屬樂團「Beyond Cure」主唱林庭楷
及其蔡姓女友,導致林男重傷、蔡女死亡,事後分別賠償蔡女家屬880萬、林男400萬元達
成和解。士林地院法官認為他雖賠償被害人及家屬而獲原諒,但應該要入獄反省,不宜給
予緩刑,今依酒駕致死等罪合併判處許男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仍可上訴。
判決摘要指出,許男去年11月間,在小吃店飲酒後,竟酒後駕車,以超過該處速限50公里
時速的高速闖紅燈,撞飛騎乘機車的林庭楷和蔡姓女友,林男因而受有多處骨折、右腎頓
挫傷等,蔡女則因顱內出血,送醫前死亡。許卻竟肇事逃逸,經5名目擊民眾等人協助追
緝,許育呈才停下車輛,警員到場處理後,測得許男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71毫克。
法官痛批,政府及媒體近年大力宣導禁止酒駕,但許男卻仍貿然酒後上路、超速、闖紅燈
,導致蔡女死亡,對被害人家屬造成無法彌補的傷痛,且當時撞擊力道之大,許男明知自
己駕駛的車輛已經因毀損而無法加速行駛,也應知道現場已有人受傷甚至死亡,卻為規避
責任,竟未協助被害人就醫,逕自駕車逃逸。
法官考量許男沒有前科,被捕後皆坦承犯行,並由家人代為分賠蔡女家屬880萬、林男400
萬獲和解,蔡女家屬表示願給許男改過自新的機會,林男則撤回過失傷害罪告訴。
由於許男在酒駕致死罪部分已獲家屬諒解,法官因此依法減刑,但許男另涉肇事逃逸部分
,法官認為他明知道林男及蔡女遭撞倒地受傷,卻仍執意離開現場,在客觀上並不足以引
起一般同情,雖林男及蔡女家屬皆表示願意原諒許男,但法官認為如果給予許男緩刑,將
不為一般民眾的法感情所認同,也無法使許男瞭解其行為造成的嚴重性,因此有讓他入獄
服刑,徹底反省的必要,因此依酒駕致死罪判處1年6月;致人死傷而逃逸罪判處1年,合
併應執行刑2年,可上訴。
起訴指出,許育呈去年11月29日凌晨0時許,在台北市延平北路五段小吃店喝了多罐啤酒
後酩酊大醉,竟還開車上路欲返回新北市永和區住處,沿路超速並闖越紅燈,凌晨2時行
經士林區中正路、文林路口時,以每小時70至80公里的高速,追撞前方停等紅燈的林庭楷
與林的蔡姓女友,當場將兩人撞飛,導致林男左側脛骨腓骨粉碎性開放性骨折、右側薦骨
、恥骨等處骨折、右腎鈍挫傷及靜脈撕裂傷合併栓塞,蔡女則傷及頭部顱內出血,頭部血
液外流至路旁水溝蓋,當場不治死亡。
據瞭解,據瞭解,林庭楷是「Beyond Cure」重金屬搖滾樂團主唱,藝名「蝙蝠」,蔡女
則是家中獨生女,在服飾店上班,兩人交往多年,原今年就要結婚,卻因許育呈酒駕釀禍
天人永隔。
檢方認為,許育呈明知自己有色弱及夜盲症,在服用抗憂鬱藥物及飲酒後,對週遭環境注
意及反應能力明顯減弱,仍執意駕車上路,造成林男重傷及蔡女死亡的莫大損害,且犯案
後還催加油門企圖逃逸,在眾多民眾協力追緝下才就範,認定因服用酒類及其他相類之物
不能安全駕駛而致人於死,依公共危險罪起訴。(顏凡裴/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