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手機也可以繳訴訟費了
出版時間:2018/04/26 14:40
台北地院為因應都會經濟型態及深化禮民便民理念,早在前年4月1日
起與台灣銀行及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中心合作,開辦金融卡、信用卡
繳費制度,使用金融卡繳交裁判費等一般規費時,刷卡人除因跨行提
款所生的手續費外,無庸負擔其他費用,為因應數位經濟趨勢,今年
4月30日起,除信用卡外,也可用手機或Apple Pay、Samsung Pay、
Android Pay等方式繳費。
台北地院表示,這項措施自今年4月16日起,在10萬元額度範圍內,
於台北地院使用共計32家金融機構所發行之信用卡進行繳費都不必繳
納手續費,但信用卡繳費方式不適用於刑事保證金、民事執行案費用
、提存款的繳納。
台北地院強調,因應行動支付在數位經濟時代已成趨勢,將實體卡片
虛擬化存至手機等行動載具,可以增加民眾付款管道的多元性與便利
性。台北地院今年年4月30日起,民眾只要持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
台各發卡機構信用卡,也可以免手續費享有手機行動支付或國際主流
行動支付Apple Pay、Samsung Pay、Android Pay的便利繳費體驗。
(張欽/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426/134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