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勞動節上班怎算薪?彰縣勞工處這樣說…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明天就是5月1日勞動節,彰化縣約65萬投保勞保的勞動人口,
這天是法定國定假日,勞工放假、放假工資照領,不過,縣內不少小型工廠、企業社的老
闆叫苦連天,勞工來上班還要給雙倍薪,增加經營成本,對此,縣府勞工處建議老闆可調
移國假,調移後勞工當日上班就不需要工資加倍給。
5月1日勞動節,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依法要讓勞工放有薪假,也就是說,勞工在這
一天休假,老闆要照付1日工資給勞工,勞工若出勤上班,老闆要加倍給薪水,形同5月1
日勞工上1天班,可領2天薪水。
許多小老闆抱怨,才剛休完2天週休假日,今天才上1天班,明天週二又要休,不休讓勞工
上班,還要付2天薪水,景氣不好,工廠利潤縮減,這邊多付一點,那點再付一點,什麼
都多付一點,利潤被吃得所剩無幾。
對此,勞工處長吳蘭梅表示,雖然國假放假要給薪,不過,為降低工廠生產線運作衝擊,
勞動基準法也讓老闆有彈性運作的空間,國假可以經由勞資協議進行調移到其他工作日,
調移後5月1日算一般上班日,老闆就不需要工資加倍發給。
有民眾質疑,5月1日國假放假,工讀生或領日薪的勞工,是否也能享有放國假有薪假的權
益?勞工處副處長何俊昇表示,領日薪或月薪,只是領薪方式不同,享有國假放假、上班
加倍給薪的權益都一樣,工讀生在勞動契約上若約定的上班日遇上國假,國假當日上班,
當日薪水就須要用雙倍薪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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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1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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