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難怪人家說鄉民很好操弄,記者下個「反拔管」的標題,就傻傻跟著推...
小夫FB原文還有附圖好嗎,附上的那幾張圖看完,你還覺得是「反拔管」?
https://www.facebook.com/frankcthsiehfans/posts/10155414066946430
謝長廷
Yesterday at 9:08 pm
1933年日本發生有名的「京大事件」,當時京都帝大的刑法教授瀧川幸辰因其著作思想開
放遭政府指為左傾,被迫停職。法學院31位老師為表抗議也跟進提出辭職,最後17名教授
也因此退職。我在京大留學時,對這些前輩的氣骨感到敬佩和驕傲。1982年我擔任台北市
議員時,還是戒嚴時期,東吳大學政治系的黃爾旋教授曾帶學生到議會旁聽, 學生説他
上課作風自由,解説精闢。但1983年東吳大學無預警解聘了黃爾旋教授。我開時還期待京
大事件會不會在台灣上演,可惜沒有人敢跟進,據說倒是不少人搶他空下來的缺。讓我深
感以制度保障學術自由的迫切。後來我選上了立委,就支持學運和大學改革促進會的主張
,領銜提出大學法修正草案,在條文中明示大學自治的原則。最近台灣大學校長遴選的爭
議,「大學自治」的精神頻繁被提起。其實,大學自治在憲法上沒有直接明文,但保障大
學自治是絕對必要的,其目的在確保學術研究、發表及教學的自由,沒有大學自治,憲法
上關於思想自由的權利可能成為具文。但大學的性質也具有公共性,所以政府才會使用人
民稅金補助或減免其諸多稅負,當然政府依法是也可以監督其運作,如何避免藉故侵害憲
法上的學術自由?如何避免濫用自治而傷害大學公共性?實務上必須依頼彼此的自制和自
律。我們好不容易爭取到大學自治的理念共識,也有落實理念的法律,再來就是在實踐中
相關人士需要對大學的公共性和自主性具有責任感和使命感,自覺自律自制地運行,才能
慢慢形成優美的傳統。這並不是以政治立場為出發點的爭辯可以達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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