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拔管案 顧立雄:研議拿到大學同意函才能提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5-03 18:19:33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QwjvfTh ]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Re: [新聞] 拔管案 顧立雄:研議拿到大學同意函才能提
時間: Thu May 3 18:03:16 2018
2017/4/28 台哥大函請台大同意管中閔兼職獨董
2017/5/2 管中閔送出『台哥大獨董職務簽辦表』
2017/5/3 台大財金系系務會議通過兼職申請
2017/5/17 楊泮池校長簽辦同意
2017/6/14 台哥大股東會選任管中閔為獨董
2017/10/2 台大正式回函台哥大,同意管中閔兼任獨董及另二職(另寄副本給管)
我覺得顧整段講的是半對半錯, 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管中閔違法兼職已經事後取得同意,且同意的時間點是在兼職開始,
這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
我的看法
就管中閔而言,他已完成手續,5/2~5/17得到台大的同意,6/14去兼職, 並沒有偷跑.
從頭到尾,是"台哥大在未取得台大回函前,就在股東會選任了管中閔為獨董"
是台哥大的偷跑聘用, 才造成了管中閔被安上 偷跑 違法兼職 汙名化.
事後追認, 也是台大與台哥大之間的事, 4/28與10/2.
正確的說法, 應是 台哥大的違法聘用, 事後追認所以成為合法.
而不是 管的違法兼職, 事後追認所以成為合法.
新聞結尾, 顧的發言又正常了
"未來應該要有程序的完畢性,提名董事前就應該取得同意函。"
以顧的職務來說就是
未來上市櫃公司提名大學教職人員當董事前,要先取得大學的同意函.
杜絕類似台哥大在收到台大的同意函之前就選任管中閔為獨董 這類情事.
※ 引述《sunyeah ( 湯元嗎)》之銘言:
: 早上顧的說法被斷章取義
: 他有研究管的流程公文 確認管沒問題
: 但是如果要嘴可能覺得不夠嚴謹 日後可以修法涵蓋
: 顧的良心還在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weQzQ0 ]
: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拔管案 顧立雄:研議拿到大學同意函才能提
: 時間: Thu May 3 11:49:15 2018
: 拔管案 顧立雄:研議拿到大學同意函才能被提名獨董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503/1346396/
: 蘋果
: 教育部駁回台大講座教授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案,其中關鍵在於管中閔擔任台灣大哥大獨
: 董與遴選過程是否需要揭露等問題,立院財政委員會今邀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對此案進行專
: 題報告。顧立雄說,管中閔違法兼職已經事後取得同意,且同意的時間點是在兼職開始,
: 這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
:
: 立院財政委員會今邀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對管中閔擔任獨董與台大校長遴選利益迴避問題進
: 行專題報告。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受訪時說,依《證券交易法》訂定的相關辦法,提名獨董
: 是要檢附的其他證明文件,可以考量若獨董被提名人是大學專職教授,是否要大學同意函
: 做為相關證明文件,可以來研議看看。
: 今質詢中,管中閔6月當選獨立董事、台大10月才發函給台灣大追認兼職,這「空窗期」
: 是否不符合公司治理,顧立雄說「應該要問有沒有違法兼職問題」,台大5月時的同意只
: 是內部簽辦,不是正式意思表示。
: 但顧立雄又說,違法兼職因為事後已經取得同意,而且同意的時間點是兼職的時間點開始
: ,「這個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但會產生疑慮的部分是萬一先執行職務了,後來(台大
: )沒有核准,那獨董有沒有不具資格的問題。媒體提問「但實際上沒有發生啊!」顧立雄
: 回,所以未來應該要有程序的完畢性,提名董事前就應該取得同意函。
: 至於台大140位擔任獨董的教授應該怎麼清查,顧立雄說留給證交所去傷腦筋。(唐鎮宇
: /台北報導)
作者: event1408472 (醒世明燈)   2018-05-03 18:20:00
作者: PttObba (PTT歐巴)   2018-05-03 18:22:00
不是一直跳針不乾你的事嗎? 現在又在演哪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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