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上總務女主任 學務主任被妻求償700萬元
新北市某國小蔡姓學務主任去年12月跟妻子說要去參加飛盤比賽,賽後卻和他校郭姓女總
務主任上摩鐵,殊不知妻子坐上計程車緊跟在後,全身光溜溜被抓包,雙雙挨告通姦;蔡
、郭堅稱2人只是同事,否認有發生性行為,雖然刑事部分獲不起訴,但民事部分被法院
判賠40萬元。
蔡妻表示自己和丈夫結婚8年,但8年來,丈夫不斷外遇,外遇對象還常是教職人員或學校
職工,早已痛苦不堪。後來,丈夫為了挽回婚姻,先後寫下悔過書和切結協議書允諾絕不
再犯,但私底下仍與多名女子交往甚密,甚至運動褲口袋還放了壯陽藥,郭女就是其中一
人。
她進一步指出,丈夫去年12月3日跟他說要去參加飛盤比賽,當天早上明明是騎車出門,
中途卻改搭郭女轎車一起前往,比完賽後,2人又一起進入汽車旅館,等到警方到場抓姦
時,郭女已經脫到一絲不掛了。她控訴蔡、郭為人師表、身負教育重則,卻做出婚外情破
壞婚姻圓滿的行為,因此求償700萬元撫慰金。
蔡、郭2人均否認通姦,供稱當天到旅館只是閒聊、討論工程的事,但蔡妻拿出LINE簡訊
證明蔡隔天即傳「早安,為昨天脫序不正常背叛你的行為道歉」,並指2人去的汽車旅館
與工作、居住地均無地緣關係,根本不順路,控訴2人辯詞不足採信。
法院認為,蔡、郭2人雖然妨害家庭刑事案件部分獲檢方不起訴處分,但2人一起上摩鐵、
郭女還在浴室脫到一絲不掛,其行為已逾越一般已婚男女的正常交往,因此判決蔡妻求償
有理,但700萬元撫慰金過高,最後核減到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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