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支持同婚,也支持立專法來保障同志婚姻。
但收養跟同婚根本不是同一件事,收養議題的主角是孩子,不是大人。
所以管你大人是不是同志,是也好,不是也罷,大人沒有這種「權利」可言,孩子不是貓
狗,不是大人的物品。
孩子的「最佳利益」才是考量的重點,而不該是按同志的利益去走。
所以將來同婚會合法,但仍不代表同志就因此有「權利」去收養孩子,收養事件還是要由
法官依孩子的「最佳利益」去決定。
再強調一次,跟大人是不是同性戀無關,管你是不是同志,孩子的利益最大,孩子才是收
養事件的主角,別再扯到同志權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