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王智勇/嘉義報導
最近民眾流行在車子上裝LED霧燈,甚至連大白天沒有下雨或起霧,竟一路開著路燈行駛
,結果有民眾就收到一張1200元的紅單,讓車主氣得向監理站申訴,不過最後車主照樣要
吞下這張紅單。
原來,嘉義一名車主開車上阿里山旅遊,結果回家後就接到一張紅燈,遭民眾檢舉不依規
定使用燈光,車主一拿到紅單,立即跑到嘉義市監理站反應,車主說,他當天早上行經阿
里山山區,有霧時開了霧燈,怎麼這樣也被開張紅單?
因為監理站從檢舉者提供的影像發現,這名車主開車下山後,已沒有起霧,但霧燈忘了關
掉。嘉義市監理站站長林文華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行駛時,如不
是遇到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
規定使用燈光,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林文華說,如在非雨霧時開啟霧燈,常會造成對向車道的駕駛朋友產生眩光,看不清楚路
況,影響交通安全。
而被開罰的男子覺得自己很衰,開了那麼久的山路從來沒有被檢舉過,他懷疑自己遇上想
領獎金的檢舉達人了。對此林文華說,目前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是不發放獎金,但隨著行車
紀錄器愈來愈普及,幾乎車輛皆有裝設錄影設備,受限於現行法令,一旦檢舉,如經查證
屬實者,應即舉發,他還是呼籲駕駛朋友多加留意交通安全規則,以免受罰。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507/1348697/
5.備註:現在的人開車,尤其晚上都把車燈開好開滿、連開遠光也一堆
真不知道這些人到底是用哪種雞腿換駕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