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撩了一下她股溝 賣場店員判賠5萬
2018-05-07 13:00聯合報 記者林敬家╱即時報導
小慧(匿名)去年到台中一家連鎖賣場挑選海鮮,負責鮮魚區的陳姓店員看到她彎身查看
冰櫃內海鮮商品,涉嫌伸出狼爪,從她臀部中間由下往上觸摸,小慧嚇到跳起來,一旁的
胞兄見狀詳問情形,兩人向賣場反應並報警,台中簡易庭判陳姓男子5萬元精神撫慰金。
小慧與胞兄去年8月間晚上10點多到一家連鎖賣場買東西,當時接近打烊,人潮不多,小
慧彎腰在冰櫃看海鮮,哥哥在距離1、2公尺乾貨區,陳姓男子從她左側走到冰櫃,她感覺
有人從下往上摸屁股正中間,當下嚇到跳起來轉頭看到陳已蹲下繼續收東西,她感覺被冒
犯,認為對方故意,因為觸摸時有力道,手伸進股溝位置,由下往上刷,速度很快。
小慧的哥哥雖沒看到妹妹受騷擾經過,但他表示,看到她被碰跳起來的瞬間,當時妹妹驚
恐眼睛瞪大,兩人趕快結束採買,到服務台要求調閱監視器,但主管說沒有錄到,並請陳
姓男子出來對質。
陳姓男子否認犯行,他辯稱若真有觸碰小慧,對方為何當下沒向他反應,而是相隔一段時
間才跟服務台反映。
法官認為,若非確有其事,難認告訴人有何陷害被告的動機必要,且性騷擾案件涉及被害
人的人格、名譽,對被害人身心、生活都造成莫大影響,提告案件歷經檢警調查及法院審
理,耗日費時,一般人應不會故意讓自己陷入這樣的壓力中而提出告訴。
台中地院刑事判決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陳姓男子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小慧在事發情
緒受影響,民事部分法官又判陳賠償5萬元金神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