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了一下網路資料 犯罪紀錄大概如下:
1.恐嚇、經營賭場等案被提報流氓
2.槍殺台南縣東方酒店股東林慶益
3.綁架泰雅度假村董事長陳明乾及女助理李明娟
4.2004年
1月張錫銘綁架南投中興廣播電台小開洪俊彥,
4月綁架台南當鋪老闆鄭進富
7月綁架和欣客運少東楊尚書。
槍殺或是綁架對象都不是平凡老百姓
為什麼這樣會被判到無期徒刑??
小燈泡割頭案
台大宅王砍死女友案
https://i.imgur.com/L2YHn0H.png
這兩個所砍死的都是平凡的老百姓 也是無期
法官在判案時為什麼不會斟酌犯案的動機呢??
有沒有小黑無期徒刑的卦?!